近日,南方+从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深汕法院”)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确定六个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专项试点,其中确定由深汕法院负责“青少年普法宣讲”试点项目。
“小星的监护权终于确定了,我们一定会尽职尽责,让他健康成长!”近日,深汕法院依法适用特别程序对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进行审理,撤销被申请人施某对小星的监护权,并依法指定村委会为小星的临时监护人。
“这个案件事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们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务必找到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解决方案。”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强调道。
近年来,深汕法院切实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理念落实到每一件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中,不断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专业化建设,有力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同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一体化推进案件审判、犯罪预防、回访帮教等工作,确保司法效果、传递司法温暖。
“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的关爱,离婚后,双方应当妥善处理好子女的探望事宜。”深汕法院在审理婚姻家事案件中,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放在优先位置考量,通过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督促当事人双方当好合格家长,降低离婚对孩子产生的负面影响,为深汕特别合作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深汕法院一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开展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夯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深耕“她·守护”品牌,联动资源,打造阵地,通过开展案后回访、节日慰问、送法进校园等举措,创新形式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让法治与爱一路“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