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光明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标“五有”目标,扎实推进“七个规范化”建设,在全市率先完成区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作,确保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2024年以来全区成功化解处置12万余宗,化解率达99.9%。光明区连续五年入选中国社会治理百强县(区),蝉联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区)“三连冠”,获评全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治理先进培育单位。光明区综治中心建设经验在省市推广,并作为先进典型上报中央政法委。
织密全周期治理网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区委先后11次开展专题研究,将“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行动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十大攻坚行动”,增编并调动25名骨干力量入驻区综治中心,全力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二是用好“三驾马车”。政法委牵头抓“面”,做好工作统筹、政策指导;信访牵头督“线”,重点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督促指导房地产等各条线风险化解;公安牵头控“点”,依法治理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场所、重大活动安全风险。三是强化“四级联动”。立足政法职能,着眼“安全”问题,坚持区级统筹、街道主责、社区主战、网格前哨四级联动,落实“日研判-周例会-月调度-季评估”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分类流转、依法办理、闭环管理”,确保中心高效顺畅;街道通过情理法“三人小组”模式,联动属地、行业、派出所三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社区、网格依托“基层发令,部门执行”机制,确保风险隐患快速响应处置。今年以来,全区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2.32%,万人成诉率保持全市最低。
打造矛盾化解核心枢纽
一是突出阵地建设“规范化”。与区信访接待大厅、群众诉求服务大厅等阵地融合建设,打造引导受理、多元化解、指挥调度3个功能区,设置警务服务、诉讼服务等6个多元解纷窗口和矛盾调处等6个服务功能室,推动公、检、法等6个部门常驻,民政、卫健等14个部门轮驻,构建“综治+”协作模式。通过线上联动和机制协调,整合区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劳动仲裁中心等资源,实现“综治中心搭台、入驻部门唱戏”,实质化解矛盾纠纷。二是突出矛盾化解“精准化”。聚焦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中心设置咨询服务、登记受理、信访接待3类岗位。咨询服务岗进行初步分流,属于中心受理的,分流至登记受理岗,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流程图依法化解;属于信访事项的,分流至信访接待岗,按照“信访法治化”路线图流转;属于民生服务的,引导群众通过民意速办小程序办理,切实厘清综治中心、信访中心、民意速办三者界限,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有人办、依法办、用心办。三是突出服务供给“多元化”。依托公共法律、社会心理、群众诉求“三个500米服务圈”,整合“专职+专家+志愿者”三支心理服务队伍,引入“晓燕调解室”等金牌调解力量,推行律师“驻点+巡回”服务模式,提供法律、心理、帮扶救助、群众诉求服务等13项平安服务,努力让群众“只跑一地”就能享受高效便捷服务。
夯实社会治理长效根基
一是以党建引领凝聚向心力。聚焦组织体系创新,深化“跟党一起创新”实践,构建“三格合一”治理模式,建立272个小分格党支部,推动综合网格、警格、小分格融合运转,确保90%以上事件“格内解决”。统筹基层治理力量,组建85个“十户联防”小组、653个“最小应急单元”,创新“警网楼”联动模式,形成会议联席、走访联合、纠纷联调、政策联宣、应急联动、治安联防等“六联”治安防控体系。二是以能力建设支撑软实力。用好“每周一评、每周一议”机制,发挥综治中心入驻职能部门集中办公的优势,强化类案治理,推动从解决“一件事”转向办好“一类事”。打造全省首个“社会工作学堂”,发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行业精英现场授课,以小案例教学为一线人员培训赋能。组建法治顾问团等专家智库,引入“五老”等基层治理力量,为就地化解矛盾风险提供多元支持。三是以科技赋能提升防控力。依托“深平安”系统,贯通区、街道、社区三级综治平台,有效归集矛盾数据与治安信息,初步构建全区一体化智能中枢。通过“系统上报+线下研判”强化大数据研判预警功能,对高发矛盾实时监测、分级预警,推动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创新闭环处置机制,建立“统一受理—分类流转—限时办理—督办催办”全流程管理体系,联合10部门制定工作指引规范21类业务流程,有效破解“程序空转”难题。自“深平安”系统运行以来,全量录入矛盾纠纷6万余宗,按期办结率达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