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以来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韶关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笔者从会上获悉,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3件,其中刑事95件、民事38件、行政10件。2024年审结的环境资源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1.34%。
韶关法院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筹环资审判工作,积极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值得一提的是,在广东某林场与刘某侵权责任纠纷案中,韶关法院创造性建立养殖者兼具放牧和养护林地“一岗双责”制度,通过侵权人托管养护的方式,由侵权人在放牧的同时管理被损坏的林地植被,让林场的“牧羊人”变成“护林人”,既保护了林场的生态环境,又兼顾了当地牧民的生存发展权利,妥善化解林地养殖纠纷。
韶关法院在原有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5个生态巡回法庭和广东南雄恐龙化石群省级自然保护区等5个法官工作站的基础上,新设立广东新丰鲁古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巡回法庭、广东乐昌大瑶山、广东乐昌杨东山十二度水省级自然保护区法官工作站,持续扩大绿色司法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