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行动。该行动针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特别是涉及关系民生福祉、影响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重点案件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拘留强制措施,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微细胞”,个体工商户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该领域小标的额案件,惠东法院通过“拘传+拘留”组合拳打破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林某与被执行人袁某早年有生意往来,因袁某长期拖欠货款,林某便向惠东法院申请支付令。袁某在支付令生效后仍拒不履行,惠东法院便对袁某依法采取拘传措施。在法院调解室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与司法威慑并行,促使袁某现场付清全部货款。
劳资纠纷涉及最基本民生权益,此次行动中,惠东法院执行局对某公司拖欠10名工人工资的“硬骨头”案件果断亮剑。该案件已历经劳动仲裁、民事一审判决,但公司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对此,拘留小组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次日,该公司就派人前往法院与工人协商。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公司于两日后将10名工人薪资一次性付清。
专项行动不只有力度,也有温度。被执行人叶某长期拖欠抚养费,其前夫肖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了解到叶某的具体住址和作息轨迹后,依法对叶某采取拘传措施。在法官耐心劝导下,叶某意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将10500元抚养费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6人,拘留被执行人3人,强力促成执行和解10件,履行完毕3件,执行到位金额1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