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首批引入港澳调解组织的试点法院,率先吸纳了香港调解会、香港和解中心、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三家香港特邀调解组织,参与法院的调解工作。
一年多来,香港特邀调解组织深度参与前海法院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一批香港调解员凭借其独特的专业视角和实践经验,有力推动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模式的深度融合发展。
探索实践“促评一体”模式
“调解的核心在于平衡,既是利益的平衡,也是调解方式的平衡。”“香港的促进式调解,让当事人觉得能自由选择,会更快打开调解局面。”“内地的评估式调解效率更高,可以更快突破调解的僵局。”……在前海法院香港特邀调解组织办公室里,来自香港调解会的调解员马嫊傃、宁秀萍、杨世文正在就近期的调解案例分享经验。
香港调解会理事宁秀萍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南美某公司与深圳某模具厂之间的贸易纠纷。双方原本签订一份价值10万美元的模具订单,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海运费用持续上涨,交易成本不断增加,导致双方在合同价款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最终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合同。案件调解初期,考虑到帮助双方及时“止损”,宁秀萍采用“促进式调解”引导双方提出和解方案,固定继续履行合同的框架。但当双方因运输费用分担陷入僵局时,她转而采用“评估式调解”,结合国际贸易趋势分析,引导双方从长远合作角度考量。
“我给双方分析了当前的贸易趋势,提议‘商业伙伴更需共克时艰’,让双方意识到久拖不决会让纠纷更难解决,利益受损更加未知。”宁秀萍说。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前海法院对调解协议出具了调解书,一桩纠缠5年多的跨境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塑造湾区调解创新样本
“我是一名香港律师,从事调解工作多年,对于帮助当事人化解纠纷,我常有一种使命感。”香港调解会副主席马嫊傃谈到参与法院调解时说,“在前海法院参与调解工作后,这种使命感更加强烈,希望我们能通过试点,让不同的调解模式互鉴互融,塑造大湾区独有调解模式。”
建立“促进式为体,评估式为用”的独特调解模式,是马嫊傃和她的同事们一直坚持深耕跨境调解的目标和动力。为此,她在调解中先以“促进式”搭建沟通桥梁,当双方陷入僵局时,适时切换至“评估式”,结合法律分析给出中立建议。“这种模式既保留调解‘和为贵’的人文精神,又满足当事人对专业指导的需求,特别适合跨境纠纷中法律体系差异较大的场景。”马嫊傃说。
截至6月30日,三家香港调解组织共接收案件300件,结案285件,成功调解126件,调解成功率44.21%,较试点前香港调解员个人调解成功率提升17.71%。数据显示,这种融合调解模式已在纠纷化解的实践中得到有效验证,成为大湾区调解的创新样本。
形成调解“三重赋能”模式
“调解中强调的‘和为贵’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当这种精神与内地法院科技基础深度融合,再引入国际通行的调解机制,便形成大湾区独有的‘科技+国际+传统’三重赋能模式,让传统调解这朵‘东方之花’在高速运转的商业社会中持续绽放。”香港调解会调解员杨世文在总结一年多的调解工作时说。
在杨世文看来,法院的科技支撑为提升调解效率提供了核心动力。前海法院搭建“一站式”跨境商事争议解决平台,在诉讼之初引导调解、提供全流程电子化支持的机制,是三重赋能的载体——科技解决效率问题,国际机制提供规范框架,“和为贵”传统精神贯穿始终,成为化解矛盾的情感纽带。三者融合让传统调解从“经验主导”转向“体系化运作”,在商业社会中真正实现“既快又好”的纠纷化解。
针对跨境调解中不同法律体系和文化的差异,大湾区创新机制将挑战转化为互补优势,把传统“和为贵”的柔性理念与香港调解的专业性结合,先通过当事人熟悉的私下沟通建立信任,再引入国际通用的共同会谈模式推动解决。
“当科技有了文化温度,当国际规则接上传统地气,‘和为贵’便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能切实解决问题的‘东方智慧’。”杨世文的观察与实践,恰是大湾区调解模式创新的生动注脚。
“我们希望用法治‘软机制’筑牢湾区‘硬支撑’,让每一起跨境纠纷都成为湾区法治融合建设的‘试金石’,为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的法治动能。”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