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初冬,洋溢着技术与法治交融的热度。在第九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的现场,正探讨着司法实务最前沿、双方司法机关最关切的问题。
专题研讨现场,暖意与思辨交织。2025年11月18日,第九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在广东深圳成功举办。会上,两国司法界围绕人工智能司法应用、法官教育培训、跨境纠纷解决、家事司法实践等核心议题深入交流,达成多项共识,为双边司法合作注入新动能。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晓力主持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诉庭大法官莊泓翔、最高法院上诉审判庭大法官施奇恩、家事司法法院首席法官郑慧慧、最高法院大法官郭民力,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新加坡最高法院和驻华使领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双方首席大法官举行了双边会谈,一致认为法律和司法合作作为两国重点合作领域之一,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对话机制、丰富立体的交流层级和众多实实在在的交流成果。愿继续加强交流互鉴、深化务实合作,为推动两国现代化进程、促进全方位高质量的前瞻性伙伴关系得到更大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1月18日14时整,圆桌会议正式开始。本次圆桌会议聚焦“司法教育与法官的全面培训和发展”“法院在支持和保障国际仲裁程序中的作用”“通过可靠负责地使用人工智能加强司法工作”“实现家事司法最佳结果”四大议题深入研讨,一系列重要共识在讨论中逐渐凝聚、明晰。
圆桌论道,凝聚人才培养新共识
人才培养是两国司法界的共同目标。会谈围绕“司法教育与法官的全面培训和发展”议题正式开启,双方分享了各自体系的特色与经验,形成了富有启发的共识。
“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张军开篇引述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人才培养的要求,锚定“人才是法治根基”的讨论核心。中国法院在重视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的同时,注重传承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并通过创新教学方法、常态化开展“法官教法官”、设立司法案例研究院等多种方式提升培训实效。
新方同样致力于审判经验的总结与推广。梅达顺分享了新加坡司法机构的实践经验。“最好的法官并非培养出来的,而是从最优秀的律师中遴选出来的”观点已经过时,新加坡司法机构已将司法教育转变为核心的机构优先事项。他介绍了新加坡司法学院(SJC)通过缜密的课程设计、培养创新文化和深化国际合作来引领推动法官培训工作的做法,通过大力投资于法官的专业成长,培养具备远见和领导力的法官来引领司法系统改革,从而提升整体司法水平。
当话题转向科技赋能时,会场的讨论添了几分“未来感”。近年来,中国法院顺应数字化智能化加速发展趋势,不断加大科技在法官教育培训中的作用。贯通全国法院的“法答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等数字化平台汇聚各方面优质教学资源,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2023年7月上线以来,“法答网”累计答疑84万余件,案例库已入库案例超5100件。新加坡则探索运用人工智能生成判决书样本、开发AI虚拟陪练等创新应用。“研究表明,作为成人学习者,法官往往更偏好体验式和互动式的学习方法。我们的许多课程摒弃了传统的被动教学模式,转而采用实践性和协作性的学习方式。”梅达顺介绍,这是一种有效的前瞻性创新,通过模拟的情形使法官受到锻炼、获得反馈。中方还提到了正在推进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形成以数据计算分析、知识集成运用、逻辑推理判断为核心的法官培训智能化辅助系统。
健全完善法官教育培训体系,为法官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中新双方均高度评价两国司法机构间通过联合举办案例大讲坛、互派代表团等形式建立的深厚合作基础,并同意未来在师资建设、课程规划、教材编写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交流,共同完善法官教育培训体系。
在自由提问环节,双方就法官培训如何联系实际交换了看法。“中国法官是在审判实务中培养锻炼出来的。”张军强调中国法官的培训融于日常审判工作,贯穿于庭审合议、案例撰写乃至答疑解惑的每个环节。这种“广义培训”的理念,令梅达顺欣然接入话题。他回应道,法官必须保持终身学习的能力,并分享了新加坡的实践:“我们设立目标确保每个法官有100个小时的时间是在课堂学习。让我们的法官有比较多的时间去反思、反省、深度思考。”
理念交融,共筑国际仲裁公信力
在“法院在支持和保障国际仲裁程序中的作用”议题下,双方深入探讨了司法与仲裁的协同关系,开展了富有深度与实务价值的对话。
“一个公平、公正和平等的程序是为仲裁当事人提供的最重要的保证”。莊泓翔通过多个典型案例,从对仲裁裁决的异议作出裁定、管理与仲裁并行的法院程序两方面,阐述了新加坡法院在仲裁相关司法实践中秉持的程序正义与最小干预原则。在涉及仲裁员“复制粘贴”先前裁决内容的DJP诉DJO一案中,新加坡法院以违反“无偏私规则”与“公平听证规则”为由撤销仲裁裁决。“公平听证规则关注的是当事人是否有公平机会回应仲裁庭的立场,这与争议事项是否一开始就属于提交仲裁范围的问题截然不同。”在处理诉讼与仲裁的管辖冲突时,新加坡法院倾向于中止诉讼程序,支持仲裁先行,以推动争议整体高效解决。
仲裁的发展离不开法院的支持和监督,法院对于仲裁的支持和监督可以更好帮助当事人实现仲裁的意愿。高晓力在专题发言中系统阐述了中国法院在支持仲裁方面的制度性努力。她指出,新修订的仲裁法不仅在涉外仲裁制度这一专章最大限度地接纳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更在多个层面强化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在认定仲裁协议效力上,中国法院秉持‘有利于仲裁协议有效’的原则,如运裕有限公司就其与深圳市中苑城商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一案。这一案例也作为一起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予以发布。”她介绍,中国仲裁事业蓬勃发展,截至2025年8月,中国依法设立仲裁机构285家,累计办理仲裁案件500多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
梅达顺对中国仲裁展现出的高效表示赞赏:“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告诉我,大多数仲裁案件一两天即可作出裁决,复杂案件也仅需一至两周,这在国际仲裁实践中是罕见的效率。”他直言,许多国家的仲裁因耗时冗长、费用高昂而面临“存在危机”,并呼吁各国借鉴中国经验。
现场交流环节气氛热烈,思维碰撞不断。这场讨论不仅展现了两国法院在支持仲裁方面的共同理念——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恪守程序正义、秉持司法谦抑,也体现出中新两国在构建国际化、专业化仲裁生态中的互补性与合作潜力。
务实前瞻,明晰AI司法应用边界
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与规制是双方共同的时代课题。如何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如何规制新技术可能带来的司法风险?围绕“通过可靠负责地使用人工智能加强司法工作”,双方进行了深入交流。
当事人在网上“一站式”完成立案、查询、调解、庭审、缴费等众多事项的办理。法官对电子化卷宗图像进行数字化识别、智能阅卷,通过办案平台深度分析当事人涉诉情况的画像及案件的画像,庭审语音智能识别,裁判文书辅助制作和文书质量智能化纠错……这已经不是理论上的想象,而是在中国正在发生的现实。就在此次圆桌会议举办地深圳,当地法院率先试用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帮助法官梳理案件审理要点、争议焦点、法律依据、事实疑点和类案裁判标准等,“是首个司法领域的垂直大模型”。张海波介绍。会前,与会人员参访了深圳中院,当面听取了研发团队骨干成员毛孟涛博士的汇报。
这不仅仅是一场展示,更是一次关于未来司法图景的携手探索。为应对AI可能存在的“幻觉”与偏见风险,毛孟涛介绍了法官设计标准、开展双盲测试、实时反馈修正等一系列措施,并组织上千名法官参与模型训练,上线以来进行400多次迭代优化。施奇恩分享了新加坡法院利用AI在强化案件管理、缩减案件准备时间和推动法律研究变革方面的经验,并强调了提升司法人员AI素养的重要性。“人工智能为提升司法质效提供了巨大的变革机会,能够从根本上重新构想如何以更高的效率、一致性和可及性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
人工智能给司法应用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带来多重风险挑战。张海波指出:“人工智能的认知幻觉会给当事人造成虚假的诉讼预期,可能对司法审判秩序和公信力造成一定影响。司法审判人员过度依赖人工智能则可能引发司法伦理问题。此外,人工智能在各地法院间分散应用、自行配置,可能造成经费浪费和数据安全风险。”
“我们应该预想:人工智能越来越多成为我们整个司法体系的内在组成部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如果我们的法官越来越多地依赖人工智能的辅助,会不会使我们司法界的同事丧失一些基本的法律推理能力和技巧,相应的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对法官和律师进行司法和法律的培训和教育?”梅达顺也将关切聚焦于人工智能辅助审判应用中AI与人的关系问题。新加坡法院2024年底生效的针对法院用户使用人工智能的指南,同样要求诉讼当事人核实在法庭上使用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AI与人、与人类社会、与经济社会未来发展的关系都很实际,我相信人永远是第一位。”张军强调,中国法院的智能化应用得益于国家的创新发展战略,也是应对案件量持续几十年大幅度增长的务实选择,未来将进一步推动AI向提供社会公共法律服务延伸。施奇恩也认为,人工智能是工具而非目的本身,不能为了效率取代人类判断。
共探路径,实现家事司法和谐效果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当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进入“实现家事司法最佳结果”专题研讨,深圳中院院长赵菊花引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这句话,道出了两国司法界的共同追求。
两国在家事司法领域秉持相似的“修复性”司法理念,致力于守护家庭和谐。
“一对夫妻的关系可以解除,但他们必须持续应对共同养育子女和命运交织的现实。子女与父母亦始终血脉相连,仍同属一个家庭叙事的不同篇章。”郑慧慧详细介绍了新加坡家事司法的“新范式”,通过专业化法院建设、法官主导程序和调解优先原则,帮助家庭从创伤中恢复。她提到2025年新加坡新启用的家事法院,设有独立入口的弱势证人室、适合儿童的访谈室、静思房间等设施,“不仅为案件审理提供场所,更是为了重建有尊严的生命”。
这一理念与中国家事审判的改革方向不谋而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中国法院自2016年起开始进行新一轮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法官在家事案件审理中更加注重实质正义、更加注重对特殊群体的差异性保护以及家庭关系的修复。赵菊花举例一起离婚案件,法院通过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帮助抑郁儿童走出困境,充分体现了中国法院公平公正平衡保护特殊群体利益、合力打造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的制度机制保证和积极实践。
“清官难断家务事。”张军用一句中国俗语道出家事司法的复杂性。“当事人采取什么思维模式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关键,法官对此负有引导责任。但只靠法官、法庭创造和解机会是不行的,要把所有社会工作者形成合力。所以中国少年家事法庭的法官的审判方式从来不是固定的,而是要发自内心、穷尽所能。”这一理念得到了梅达顺的认同。他谈及新加坡法院花费数年时间让家事法相关的律师改变思维模式、引导当事人认同治疗式司法理念的举措,“关注创造可持续的解决方案而不是一味追究过错”。
交流中,双方分享了家事司法的创新实践。如新加坡法院探索运用AI辅助赡养费核算,减少不必要的程序消耗。“我们正在开发针对家事法律师的培训体系,对于有意专门代理家事案件的律师提供权威认证。”梅达顺补充道。
“您刚才讲到的理念我们觉得非常好,只有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才能总结出来。但不能让我们的律师和法官通过自己办案到年过半百才能够领悟这些经验。”张军因此提议将会议形成的宝贵理念系统整理并发表,以飨社会。
全场交流气氛融洽,成果丰硕。闭幕之际,双方相约,愿共同努力,落实好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以法治服务保障两国全方位高质量的前瞻性伙伴关系,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