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刘某等为了谋取非法利益,经商量策划,于2015年10月成立了以梁某为法人代表的广州市昶朗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被告人刘某担任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运作的全面管理,并聘请多人开展业务。
上述公司以极其低廉价格购买各类保健品或假冒伪劣商品等,通过百度等网页虚假宣传,称使用产品可以达到“丰胸”、“壮阳”、“减肥”的效果,并以搞活动免费荐送产品的名义诱骗客户填写个人信息资料;收集到客户信息后导入上述公司的一线部门,一线微信组销售人员,针对不同的被害人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解,进行第一次销售公司的伪劣产品及收集客户资料;后购买产品的被害人信息资料由一线部门转到二线部门,二线部门人员按照公司话术剧本,虚构产品效果中心的“助理”、“老师”、“主任”、“总监”身份,相互配合或自导自演打电话给被害人,以被害人“乳腺导管堵塞”等专业术语,向客户高价推销公司的其它配方产品,进行二次销售骗取客户钱财。
据统计,2016年4月至6月的2个月期间,被告人刘某一伙共骗取财物720余万元,受害人745人,遍布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人均被骗9677元。2016年6月6日,刘某等一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现场缴获电脑、电话、手机、话术剧本及保健产品等物品一批。
今年2月27日至3月10日,增城区法院陆续开庭审理该批案件。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审理难度大,案件被细分为6个系列案件,前后审理共耗时7天,案卷材料共超过200册,总重量超100公斤,仅是判决书就超过600页近42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