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底,广州某高校大二学生小林(化名)来到位于天河区珠江新城某大厦内,发现大门紧闭,门上还留着“暂时停课”的公告。小林感到十分困惑,立刻打电话给工作人员,却怎么也无法接通,他很快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小林的遭遇并不是个案。广州天河警方循线追踪,发现广州多间高校的400余名学生陷入骗局,而幕后的黑手,指向的是这家叫做“指路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培训机构。今年4、5月份,警方统一行动,抓获了该公司的4名嫌疑人,侦破了这起以“培训”为名义的校园诈骗案。
面对一些打着“互联网+金融”为幌子的“校园贷”诈骗犯罪,广东公安机关快速行动,通过“飓风19号”专案统一收网行动,斩断非法“校园贷”黑手,共摧毁犯罪窝点20余个,抓获嫌疑人180余名,破获案件190余宗,这些案件中的受害学生有350余人。
受骗学生纷纷报警
指路人公司从今年3月份以来,陆续被多名学生投诉,还有学生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查处。
受害者小张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她是广州某高校的大三学生,去年10月份在某兼职网站上看到指路人的一则广告,就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不久,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她,让她先做一份就业创业能力的调查问卷,接着到位于广州珠江新城的公司做免费分析讲解。
“听完他的分析后,整个人特别挫败。”小张坦言,分析人员说,小张的专业水平、学习能力和综合能力都较差,凭现在的水平,毕业时肯定找不到工作。
在心理测评结束后,公司的工作人员为小张介绍了一份“蓝海计划”,该计划包含可提高就业能力的多门课程,前6个月免费,后期每月需还贷700元左右,18个月还清9920元的培训费用,外加3000元左右的贷款利息。合同不仅承诺毕业后学员能够比同行的平均月薪高500元,还声称提供高薪兼职机会。
但随着课程的深入,小张却不禁产生了疑惑:课程没有教材,讲师的讲授都是“打击式语言”,并不能“解决迷茫,走出困惑”。小张和同学们都有同感,一商量,决定找指路人公司要求退款,不料到了公司,却发现已人去楼空。
接到报警后,广州天河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发现牵涉受骗的均为在校大学生,人数达400多人!
“犯罪嫌疑人的警惕性非常高。”办案民警介绍,行动组便衣乔装蹲点守候了3天3夜,终于在4月21日捕捉到公司负责人向某的行踪,次日凌晨,就把他控制住了。
5月3日11时许,指路人公司的营运总监兼讲师谭某、招生总监曹某也向天河警方投案自首。
这伙人串通“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指导讲座,与学生签订声称能提高综合技能的培训合同,并与贷款公司勾结,诱导学生贷款支付学费,吸金400余万元。
裸贷债主报假名欲逃未遂
5月25日下午16时许,韶关专案组民警赶到安徽合肥,跟踪到了一间屋子内,屋里有一名男子。民警从他身上缴获了一部手机,打开微信,一眼就看到了受害女事主美美的裸照、身份证及一段小视频。
经过审讯,美美“裸贷”事件的真相浮出水面:今年3月,韶关某职业学校的女学生美美因为欠朋友的钱,急需贷款还钱,在QQ兴趣部落模块关注了小额贷款社区放款人施某,向他申请贷款3000元。施某要求陈某提供全身裸体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美美按照对方要求提供后,施某不仅拒绝放款,还向美美勒索1000元,后又将照片发给美美的母亲,威胁其母亲汇款。
警方通过嫌疑人使用的支付宝、微信等进行倒查,发现其是用一名叫“杨阿娟”的女子信息进行注册的。
21岁的杨阿娟并不是警方要找的人。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杨阿娟的未婚夫施某有重大嫌疑。
5月25日下午16时,专案组民警在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内将施某抓获。据施某供述,美美当时欠朋友3000元,于是主动找到自己借款,当他找美美索要照片时,美美很快就发给了他,这让施某感到十分生气。“她绝对不是第一次贷款,因为都不是同一个时间拍的。”落网后的施某告诉民警,他随后就将照片发给美美的父母施以威胁。
“高利贷”“虚假宣传”都在打击之列
今年3月起,广东相继发现一些诈骗线索,以培训、低息贷款及冒用身份证进行网络借贷为名。广东省公安厅对全省网络兼职诈骗犯罪线索进行集中梳理,将涉“校园贷”违法犯罪列为“飓风19号”专案部署全省开展侦查。
专案组以与“校园贷”有关的电信网络诈骗、合同诈骗、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针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先后梳理出三批涉“校园贷”违法犯罪线索,掌握犯罪窝点20余个,涉及广东、河北、吉林、上海、福建、湖北、云南和陕西等多个省市。
5月下旬,在公安部协调指挥下,专案组部署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河源、东莞、茂名等地警方,统一开展涉“校园贷”违法犯罪收网行动,成功摧毁多个犯罪团伙,抓获嫌疑人180余名,破获案件190余宗,受害学生350余人,查扣电脑、手机、银行卡、账簿、诈骗剧本等涉案证据一批。(记者 吴珂 洪奕宜)
如何界定“校园贷”的合法与非法?
“‘校园贷’本身并不意味着必然违法。”省公安厅刑侦局政委张锐告诉记者,一些校园贷平台门槛设置低,虽然利率高,但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公安机关目前打击的重点对象主要是由违规校园贷引发的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以及以网贷平台为名进行的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
律师李桐样表示,区分合法与非法的依据在于其约定的利率,是不是超过了国家法律保护的部分。根据我国律法规定,民间借贷中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是合法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约定无效。
李桐样表示,裸条借贷一旦发生,百分之百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公序良俗原则,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是无效的。”在李桐样看来,这种拿着裸照作为担保的方式,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
而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来,不是满足温饱、教育等基本需求的校园贷,应当退出校园。学校和社会应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升理财意识和理财水平。同时大学生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提高辨别合法与非法校园贷平台的能力,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要采用法律途径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