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深圳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5月15日,深圳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展示深圳法院下一阶段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八大方面60项重点任务。其中提及,深圳法院确定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并推动设立深圳金融法院。
“改革规划”:涵盖八大方面涉60个重点改革项目
15日新闻发布会上,深圳法院发布了《深圳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规划(2018-2019)》(以下简称“改革规划”),据悉,“改革规划”是在深圳法院率先探索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围绕中央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针对深圳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向、改革目标、改革内容、改革步骤进行了全面规划,是深圳法院下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改革规划”主要内容涵盖八个主要方面,涉及60个重点改革项目,着力于解决“改什么”“怎么改”的问题,对深圳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供了全方位、系统性的规划布局。
改革规划的八大方面分别为:缓解司法供需矛盾,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人才养成机制,加强依法履职保障,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深化诉讼机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营造诚信法治环境。
如在缓解司法供需矛盾方面,“改革规划”提出,从矛盾纠纷前端治理、涉诉纠纷二次分流、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健全纠纷多元化解与繁简分流衔接机制四个维度,谋划缓解司法供需矛盾的出路。
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方面,“改革规划”围绕司法责任制落实的难点,提出了细化个案监督清单、信息化全程融入监督制度、建立案件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等“八大对策”。
在健全人才养成机制方面,“改革规划”从围绕后备法官培养、法官助理职务序列改革、司法人员招录与培养等“七个关键”环节,构建全面覆盖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梯队式人才养成模式。
加强依法履职保障方面,从法官职业待遇保障、司法警察职业待遇、司法人员履职保护三方面落实到位,提出了具体改革要求。
设立深汕合作区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推动设立深圳金融法院
“改革规划”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方面,确定了设立深汕合作区法院、设立环境资源法庭,推动设立深圳金融法院、推进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等“九大任务”。
在深化诉讼机制改革方面,“改革规划”提及结合深圳法院的特点和实际,将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深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深化金融审判机制改革、参与构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深化破产审判机制改革、研究扩大独任制审判适用范围等十四项重点机制持续开展探索创新。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同样是“改革规划”的一大方面,深圳法院通过加快建设矛盾纠纷在线解决平台、建立裁判文书资源加工和智能运用机制等,将系统构建用科技手段服务审判、服务群众、服务管理的智慧法院十大平台。
在营造诚信法治环境方面,“改革规划”在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社会效果最易显现的重点领域推进改革,形成产权司法保护、加快推进解决执行难、建立不诚信诉讼行为的防范和惩戒机制、司法信用数据共享、第三方参与信访化解“五个抓手”。
改革规划八大方面
缓解司法供需矛盾
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健全人才养成机制
加强依法履职保障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深化诉讼机制改革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
营造诚信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