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永森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7503万元……”
法槌落下
黑恶低头
正义昭彰
2020年5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陈永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公开宣判,陈永森等74名被告人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刑罚。
“陈永森等人涉黑案,创下了深圳法院近年几个‘最’,涉案被告人数为近年来最多,作案时间跨度为近年来最大,违法犯罪事实和涉及罪名为近年来最多。”该案一审审判长、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钟华如此总结。
该案是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近400册案卷,52起违法犯罪事实,每次参与犯罪的人员不同、作用不同,情况错综复杂,审理难度可想而知。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在接手案件后,加班加点成为工作常态,经过近半年的阅卷,梳理证据,分析罪名,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数次座谈沟通,两次发出详细的书面补查提纲,做了详细、完备的庭前准备工作。
2019年7月25日,市中级法院国徽高悬,法庭威严,75名被告人在审判法庭接受审判。整个庭审历时19天,刷新了深圳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黑”案件纪录。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紧锣密鼓地整理控辩双方意见,归纳争议焦点,撰写审理报告。刑一庭庭长指导合议庭合议案件,对各起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的认定,组织架构的层级、组织成员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反复讨论,经过数个晚上的挑灯夜战,合议庭形成90余万字的书面审理报告,提交审委会讨论。合议庭经过数日地艰苦奋战,裁判文书修改数稿,最终形成一审判决书42万余字、800多页。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治中国,郎朗乾坤,决不允许魑魅魍魉兴风作浪。以陈永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最终难逃法网,受到惩处,这是深圳法院在上级的指导下,高擎利剑,依法严厉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成果。
深圳法院以实际行动展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使黑恶势力无处遁形,取得专项斗争的胜利成果。
法官回忆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一庭四级高级法官李静
陈永森等75名被告人的涉黑案能够成功审结,是法治的彰显,是扫黑除恶斗争向黑恶势力宣战的胜利。同时,也是集体智慧、集体力量的成果,所有参战单位、参战人员协同作战,奔着把案件办成铁案的目标,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群策群力,终将黑恶势力绳之于法。此案的审结,充分说明市中级法院的扫黑队伍是一支铁打的队伍,面对成山的案卷,面对压力时不畏艰难,不懈努力,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意志坚强。
身处铁打刚强的队伍,亲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是对自身审判能力的历练和提升;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是对党性修养的锻造和冶炼。法治昭彰,不枉不纵。坚持依法办案,兑现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的承诺,黑恶势力必定无所遁形。
代表委员点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广东法院对黑恶势力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始终依法“打财断血”、始终贯穿“铁案意识”,出重拳、下重手,以雷霆之势快审快结扫黑除恶专项案件,严惩了一大批曾经称霸一方、为非作歹、令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团伙,全力推动了广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随着一系列涉黑涉恶重大案件的查处和审判,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越来越高,认可度也越来越强。以实实在在的成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这种信任与支持必将成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民意基础,并不断转化成日益强大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