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由团佛山市委、市法院、市青少宫、市元甲学校联合举办的“以案释法”模拟法庭活动在佛山市元甲学校正式公演,活动通过融入青少年须知的法律知识,通过舞台剧的方式回溯案件发生经过,通过模拟法庭角色扮演的方式展现法庭庭审全貌,以学生参演、组织学生观看的形式,为200名青少年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普法教育课。
学生通过舞台剧“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
据悉,本次活动剧情由未成年人之间的小摩擦发展成故意伤害罪的真实案例改编,分案件回溯和法律庭审两个部分。在法律庭审剧本中,同学们扮演了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证人等法庭角色,按照真实的庭审规范和审理程序进行,让学生“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切身感受法律的庄重威严、公平公正,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
“以案释法”模拟法庭
“今天的普法公开课非常真实生动,让我明白了什么事是自己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以后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保护好自己。”观看整场模拟法庭活动后,台下的一名学生分享道。
“我国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为12岁,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16周岁,同学们一定要分清是非,切勿做违法伤人的事情”,剧场演出后,来自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的法官助理周秋玲对模拟法庭环节进行了总结与点评,同时还对庭审过程中演员们灵活应变的能力、步骤熟练的程度、逻辑缜密的思维予以认可和点赞。
周秋玲对模拟法庭环节进行了总结与点评
佛山市青少年文化宫社工部副部长陈文兴介绍:“本次活动将法律庭审在校园内‘重现’,旨在用‘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为青少年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知晓法律,懂得分寸,保护自己,提高青少年学法、遵法、用法意识。”
为扩大市未成年人普法教育覆盖面,接下来,市青少年宫拟于暑假期间,继续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包括“民法典”宣传活动、亲子法律讲堂、“‘以案释法’模拟法庭”、参观普法基地等方式,让更多青少年和家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不断强化法制信仰和法律素质,共建法制和谐社会。(羊城晚报·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