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静在工作中很“较真”
工作中的鄢静
“检察官承担着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我们不能只满足于做一个司法办案的‘工匠’。”采访时,鄢静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这种信念转化为行动的结果就是,她“不投机取巧,不敷衍应付,尽心尽力做好每项工作,努力让自己办的每一宗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回看来时路,现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的鄢静,曾办理、审核过百余宗重大、疑难、复杂犯罪案件,且多次成功追诉漏罪漏犯。“案件真相就摆在那里,就看你够不够‘较真’。”她说。
她是有很多办案故事的检察官,曾经办过的一个个案件都像电影片段般储存在她的脑中。谈笑间,时不时冒出一个个办案故事,而每个故事的背后,都能看到她丰富的检察阅历和追求正义的坚毅。
“每个定性都关乎法律的尊严”
鄢静说,她从小就有一个侠士梦。带着这个梦,长大后的她选择考取军校,成为一名军人。
十余年后,鄢静从部队转业,迎来人生的又一次选择。“那次选择很慎重也很坚定。”鄢静告诉记者,在转业前6年,她就已经坚定了要成为一名检察官的决心,并已在为之做知识储备。
但“隔行如隔山”,从一名普通军人到检察官,隔着一条巨大的法律鸿沟。作为法律“门外汉”的鄢静要想进入法律大门需要付出的努力也非同一般。“我觉得既然要从事这行,就应该全面系统地学习法律,一点一滴打好基础,不能含糊。”从晦涩难懂到找到窍门再到寻得乐趣,她用了十年时间,经过十年的不懈努力,鄢静成功取得了法律硕士学位。
步入检察办案生涯,在鄢静眼里,案件无关大小,每个细节都涉及当事人的命运,每个证据都影响事实的判断,每个定性都关乎法律的尊严。她说,在司法界有句挺让大家认可的话:“我们办的不仅仅是案件,更是他人的人生。”
女大学生戴某,在准备乘机前往某国时,被机场安检人员发现其行李箱夹层藏有1公斤冰毒,戴某因涉嫌走私毒品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到检察院后,一条短信引起了鄢静的注意——原来,戴某在被抓前曾给亲人发过一条短信,言语轻快地告知亲人自己即将前往某国。从常理来说,携带如此大量冰毒的犯罪嫌疑人,都有紧张、小心、慎言的特点,而戴某为何还表现得如此轻松?鄢静随即对戴某称自己不知带有毒品的辩解进行了全面复核,并引导公安机关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证实戴某确属被蒙骗,并据此建议对戴某作出不起诉处理,获得了检察委员会的认同,戴某最终被释放。
“也许在很多人看来,法律是冷冰冰的。”对于司法办案,鄢静一直有自己的追求:“但在我眼中,司法一定是有温度的。”
“司法理念的更新不应是空话”
去年4月,鄢静办理了一宗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李某通过网络结缘,成为男女朋友。彼时李某做生意风生水起,王某事业平平。为了两人的长期发展,李某到王某所在城市开店,并购买了一辆小车交给王某使用,帮助王某创业,王某却擅自关了店铺来广州,要与李某“厮守”。观念的碰撞加上王某的游手好闲,引发双方多次争吵,某日,李某终于提出分手,王某却残忍地将其杀害。作案后,王某让其前妻找到事前复印好的李某身份材料,将登记在李某名下,交给其使用的车辆即刻卖出,私吞了所得款项。
案发后,李某的妹妹去了王某所在城市,想找回姐姐的车,却发现车辆已卖,转让时有车主材料,手续合法,当地司法机关告知她这是民事纠纷,自行协商解决。李某的妹妹只能向检察机关求助。
因涉案车辆是李某自愿交给王某使用,司法实践中通常将这种非法处分事先占有物的行为认定为侵占罪,而侵占罪是亲告罪,由被害人家属自行提起自诉,检察机关不介入。可是,自诉案件需要自诉人提供证据,很多证据李某的妹妹很难自行获取。如果检察机关不管,也许那台车就再也追不回来。在此情况下,鄢静主动联系公安机关和法院,争取他们的支持,协助被害人家属调取相关证据,为他们提起自诉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
无独有偶,在办理另一宗故意杀人案时,鄢静得知被害人去世后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父母因断绝经济来源而生活窘迫,就主动联系身处边远山村的被害人父亲,协助其申请司法救助,并以双向邮寄的方式为从未出过远门的老人办理申请手续,为被害人一家送去司法温暖。
“司法的本质在于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平正义,不让犯罪分子因为犯罪获利,不让被害人(及其家属)受到更大伤害。”鄢静如是说。
“她有股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
这是一宗诈骗案件。基本证据具备,但锁定犯罪嫌疑人的关键证据还是有所欠缺。通过对证据的梳理,鄢静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去过一趟银行,还填过一张汇款单,于是想到用“笔迹鉴定”的方法夯实证据体系。但到了银行后才发现,大半年前的原始单据早已被转存到广州郊外的仓库。在数以千万计的银行单据中寻找一张纸片犹如大海捞针,有些办案人员打起了退堂鼓,但鄢静坚持要去找一找。
来到仓库后,屋子里堆的全是装满存单的麻袋,没有索引没有目录,鄢静埋头在满是灰尘的仓库中一个麻袋一个麻袋地翻,一个仓库一个仓库地找,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触动了银行工作人员,连看门的老大爷也加入了帮忙查找的行列。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在浩如烟海的历史凭据中寻获了原始存单。全凭“较真”,她得以在审查期限截止前找到关键证据。
这对于鄢静而言绝非孤例:为使心存顾虑不愿配合的关键证人开口,她曾以买东西为名一次次前往证人所开店铺,拉近与证人的心理距离;为追查一宗14年前的故意杀人案,她曾约谈当年参与办案的所有公安民警,引导他们回忆起关键证据线索;为查明被告人自称正当防卫的辩解是否属实,她与法医、技术勘验人员前往杀人现场,了解每一处血迹、每一个伤痕的形成原因,实地还原案发经过,用客观证据有力排除了被告人的辩解……
“鄢静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更难得的是她有股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这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东对鄢静的评价。
办案较真、业务精良的鄢静走上部门领导岗位后,开始承担起更多“授人以渔”的工作:她带领的涉疆暴恐专责小组,因工作业绩突出,荣立集体二等功;指导办理的刘某某等54人涉黑案,入选全国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例之一;指导办理的刘某某贩卖毒品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因为工作成绩突出,她被评为首届广州市“最美禁毒人”;因成功办理广州市电信诈骗犯罪后台技术支持人员第一案,她荣立个人三等功;因专业功底扎实,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检察机关首批重罪检察人才……这些,都是时间对一名办案“较真”、兢兢业业的人民检察官的回馈。
办案之余,作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公诉业务培训教师,鄢静还从事着广州检察经验的“推广”工作。她在《中国检察官》《当代检察官》等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还应邀到公安部、山东省政法委等单位授课,去年还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讲团成员,赴甘肃兰州、白银等地支教。
在巡讲中,鄢静选择了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课题,她把巡讲的重点放在打击毒品犯罪的根源上,她说:“检察官不是简单的犯罪追诉人,而要通过有意识的训练,提高自己看到案件背后深层次问题的能力,找到标本兼治的方法。而将这种办案理念传播出去,就是种下一粒种子,虽不会即刻繁花似锦,也终将绿树成荫。”
(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