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生3个月后,我就再也看不见她了,不知道她长什么样了……”一个月前,一位年轻的母亲啜泣着向恩平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诉说着3年来的辛酸。然而,如今,她的脸上写满了激动和喜悦,与初次见面时相比,仿佛换了一个人。
遭受无妄之灾
她双目失明陷入困境
3年前,30岁出头的周芳(化名)在阳江市与丈夫共同经营着一家小餐厅,还照顾着患精神残疾的11岁儿子和3个月大的女儿。出身偏远农村、家境贫寒的周芳靠着勤劳的双手,把日子过得越来越有盼头。但噩梦突然降临,将周芳推向了黑暗。
2018年,吴某(化名)嫉妒周芳的餐厅生意火红,用“电池水”喷向周芳,导致周芳身受重伤,双眼因严重灼伤而失明。案发后,周芳及丈夫长期辗转于各大医院,餐厅无法继续经营,还要承担着后续长期治疗的高额费用,两个年幼孩子的生活学习也成了问题。吴某虽已经入狱服刑,但由于其本身经济条件较差,始终未能对周芳作出赔偿。周芳一家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江门、恩平两级检察院为周芳夫妇发放合计八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夫妇二人办理领取手续。
坚持“应救尽救”
检察官深挖国家司法救助线索
今年来,恩平市人民检察院本着“应救尽救”的原则,聚焦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主动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进行全面筛查,对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救济,积极缓解当事人因案致贫的生活困境。
在翻阅案卷材料时,检察官注意到吴某盗窃、故意伤害案。吴某对周芳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后,逃离了阳江市。但他仍不知悔改,在恩平等地多次实施盗窃,终于被抓获归案并判刑。案卷中,周芳被吴某故意伤害的事实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虽然案件的发生地、被害人所在地均在异市,但是如果被害人确实属于因案致贫的,检察机关决不能袖手旁观。
深入走访调查
助力当事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案发时,周芳才30岁出头,正值人生最好的年华,也是家庭担子最重的时候,突然双目失明,失去劳动能力,她现在过得好吗?检察官带着这份忧心,主动联系了在阳江的周芳。
从电话中,检察官得知,周芳的治疗费用已累计超过20万元,几乎耗尽了家庭的全部积蓄,后续还需要多次手术和长期治疗。因周芳和两个孩子都需要照顾,丈夫无法工作,原本经济条件尚可的家庭,一下子失去了稳定的收入来源,陷入了困境,正属于因案致贫的典型情况。
随后,检察官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到周芳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村委会等实地调查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和家庭情况,多方调取材料核实周芳的治疗情况等。
确认周芳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条件后,检察官迅速协助她提出了申请。
开展联合救助
缓解当事人生活困境
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周芳的儿子是精神残疾人,无法自理,需要家长全程陪护,3岁的幼女更是少不了亲人的照顾。可是,周芳的两名子女并不属于司法救助相关规定中明确可以予以救助的对象。
但检察官认为,若周芳没有因为被他人喷洒刺激性液体,也不会导致两名儿童的生活陷入困境,出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根据《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被害人的两名子女属于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检察官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当面听取听证员的意见,决定是否对周芳及其两名子女进行国家司法救助。
考虑到周芳一家经济确实困难,恩平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向上级检察院汇报了案件情况,为周芳争取更多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江门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与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对周芳一家开展联合救助。
今年8月10日,周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在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邀请恩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了听证会。会上,周芳动情地说,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看一下女儿长成什么模样,希望女儿能够获得好一点的教育,将来能够照顾残疾的哥哥。这位母亲朴素的心愿让听证员的眼眶湿润了。
随后,三名听证员围绕申请人的家庭困难程度、予以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江门市检察院与恩平市检察院共同对申请人周芳等人进行司法救助。
听证会结束一周后,合计8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被送到周芳的手上。
“非常感谢检察官,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帮我们申请到了司法救助金,让我们一家人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周芳向检察官表达了其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感激之情。
国家司法救助是司法为民的重要一环,既彰显了党和国家的为民情怀,又有利于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恩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办实事、求极致”的精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到检察办案的全过程,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有效的救助,向人民群众源源不断地送上司法温暖。
(江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