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73岁的被救助人张某某接过江门市检察院和蓬江区检察院联合发放的司法救助金10万多元,眼中满含感激之情,再三道谢后离开了检察机关,一个历时多年的重复信访案件就此落下帷幕。
两级检察院联合发放救助金
案情回顾
张某某的妻子2009年在工作期间因遭受人身损害住院近一年,经治疗无效后死亡,仅医疗费一项已达17万多元。由于赔偿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未能按法院判决认定的赔偿数额如数支付。在执行过程中,张某某的儿媳与赔偿责任人于2011年达成和解并收取了和解约定的款项。此后,张某某多次信访长达10多年时间,要求恢复执行未支付完毕的赔偿款。经审查,张某某的诉求依法不予以支持。
事故无情检察有爱
据了解,张某某现年已73岁,居住在政府补贴自建的两间小平房,还需赡养93岁体弱多病的母亲,其有三个儿子,一个儿子15年前失踪,其他两个儿子都在外省打零工收入微薄,也仅能艰难维系各自小家庭的生活日常,更无赡养能力。张某某个人又年老体弱、没有任何工资收入,仅靠政府每月提供的370多元低保和补贴勉强度日,其被当地政府列为边缘易致贫户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蓬江区检察院在审查该信访案件过程中,认定张某某的诉求依法不予以支持,但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精准研判救助措施,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程序,并确定“一把手”包案,优先审查案件材料,主动引导张某某及时向该院提交救助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张某某身居河南省的山区,交通不便,为减少张某某交通费用和来回奔波的诉累,承办检察官主动多次通过电话告知其所需提交材料清单,又因张某某居住的地方手机信号不好,时常联系不上,加上张某某地方口音重,沟通极为不畅。为尽量缩短救助时间,承办人先后联系当地村委、司法所等部门,竭尽全力畅通沟通渠道,一遍遍耐心拨打电话,一次次热心等待沟通,这样的沟通一直持续了2个多月,才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收集齐备。
为提高司法救助效果,江门市检察院和蓬江区检察院决定对张某某以两级院共同联合救助的方式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并在司法救助金的审批、发放环节进行无缝衔接,快办快结,在金秋十月顺利将司法救助金交到张某某手上,为张某某送去了检察温暖。
江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效果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检察动力,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提升救助质效,传递司法温度,扎实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江门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