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开平法院执行案款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规范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开平法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执行款的监管清理工作作为“整治顽瘴痼疾”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推进执行款清理工作,在江门法院系统率先推出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机制,进一步解决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案款管理廉政风险高等痛点和堵点,致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百米”。
建立“金融+公证+司法”
业务融合新模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法院执行款清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开平法院与开平市公证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平市支行经三方磋商后,于2021年5月27日共同签署《司法辅助事务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服务协议》。
满足案款提存条件的情形:
(1)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
(2)申请执行人下落不明;
(3)申请执行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其领取的;
(5)执行案款入账超过六个月仍无法确定交款人、对应案号不明的;
(6)其他不能发放的情形。
对上述情形无法发放的执行款,开平法院将定期移交开平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提存。协议三方共同建立畅通的联络机制和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开设执行案款公证提存“绿色通道”,保障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流程的安全、准确、高效。
“联动对接”通过公证提存
解决执行款问题
案款对应不明、汇款信息不详、执行款超期滞留等问题,一直是困扰开平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顽瘴痼疾,不仅需要花费大量人力进行管理,还会衍生其他风险,制约执行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目前采用公证提存模式后,对于穷尽方法仍未能退付或无法查明的执行案款,只要符合提存条件,可及时将其剥离执行款专户移交提存归集管理,由开平法院协同公证、银行对提存款项形成封闭式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通过对执行案款进行公证提存后,法院根据公证处出具的提存公证文书,即可对执行案件进行结案处理,以此摆脱因执行案款无法及时发放而导致执行案件长期无法结案的被动局面,从而最大限度维护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待该笔不明款的申领权利人出现时,只需向法院执行人员提交其本人身份证件、银行卡信息等简单材料,即可快速办理被提存执行款的兑付手续。这种模式不仅了结了法院久拖不决的执行案件,减少了法官执行事务工作量,也切实维护了受领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开平法院多措并举,着力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2017年3月以来,开平法院在全市率先启用“一案一账户”费款管理模式,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平市支行的支持下,不断优化执行案件子账户申请、生成流程,由原来的人工申请升级为自动化生成,实现智能化管理,“一案一账户”启用至今,共使用了18980个案件子账户,“案款自动匹配”为94.17%,超额达到省高院“一般应提升至90%以上”的工作要求。2019年2月,在江门法院系统首创推出“执行款二维码”,每一笔执行案款自动生成交款二维码,执行当事人凭该二维码即可24小时全天候“隔空”完成交款义务,彻底改变“朝九晚五”的柜台取号排队交款模式。
接下来,开平法院将继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持续加大案款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保证申请执行人合法利益最大化,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