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最是小事见真情。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潮州两级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省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驻潮州指导组、广东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和市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聚焦审判执行工作中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察民意、解民忧、暖民心,以更加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真正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立足“办案主业”化矛盾解民忧
潮安法院将巡回审判车“点对点”开到村庄、企业、田间地头,以“家门口诉讼”模式解决群众诉讼不便问题,这是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的生动实践。今年2月,潮安区古巷镇黄某永向潮安法院古巷法庭提起诉讼,起诉同村人黄某卿。此前,黄某卿以资金周转需要为由,向黄某永多次借款,至2020年1月共结欠借款本金19万元,双方约定利息为月利率1%.黄某永多次催讨无果后提起诉讼。古巷法庭承办法官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并获同意后,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考虑到黄某永年事已高、病痛初愈、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于是采取“巡回审判”上门调解方式,将“调解室”搬到黄某永家门前,变“坐堂办案”为“进村办案”。在巡回审判车上,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表达诉求并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付清欠款,黄某永同意放弃利息请求。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调解工作及结果均表示满意,这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至此画上圆满句号。
保障劳动报酬权益,既事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潮州法院坚持把更快更好兑现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抓手,全心全力全情为“护薪”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此前,枫溪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苏某与被执行人潮州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邱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枫溪法院依法拍卖涉案查封的车辆。在执行过程中,枫溪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潮州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欠发24名在岗工人工资共16万多元,欠薪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遂在涉案车辆拍卖成交后,足额预留了工人工资款165475元。因该案涉及劳动者众多、涉及金额较大,为保障工人顺利拿到工资款,5月18日,枫溪法院举办工资款集中发放活动,由24名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在法院登记信息、收款账号并签字确认,随后工资款从网银系统汇入每位工人的银行账户中,至此,该起欠薪纠纷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此外,全市法院还通过线上开庭常态化,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根据案件类型及当事人需求进行线上开庭。今年以来,潮州法院共线上开庭375件,大大方便群众诉讼。近期,中院民二庭利用“粤公正”微信小程序对一起商事案件进行网上开庭、线上审理。开庭时,法官与分别身处在全国两地的当事人同步上线,仅用时半小时便完成法庭调查,并线上签署笔录。庭审结束后,两名当事人对法官线上开庭,减轻群众诉累的做法表示一致肯定。
多措并举提升司法便民服务
登记立案不拖延、生效证明免提供、跨域立案就近办、诉讼服务网上办、绿色通道优先办、诉前调解促和谐……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潮州中院推出的便民利民十三项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此外,潮州中院前期还出台“我为群众办实事”方案,明确“便民服务大提升”“办案质效大提高”“多元解纷大联动”等十大项目28条具体活动内容,大部分内容已落实。
“你们调解真高效,线上调解真方便,短短5天办结案件,了却我的一桩心事,感谢你们为群众办好事!”4月7日,潮州市诉前调解(和解)中心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由被告人邱某送来的“情暖人心,为民解忧”锦旗。今年以来,潮州市诉前调解中心大力推广在线音视频调解,在接到委派调解的国内某知名化妆品品牌诉邱某侵权案后,第一时间联系被告邱某。掌握到邱某侵权情节轻微、原告主张赔偿金额偏高的情况,调解员及时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做通远在外地原告方的工作,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并首次采用电子签名方式线上签订调解协议。短短5天,该起纠纷便在线办结且当场履行完毕,受到当事人的好评。据悉,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和解)中心及各工作室,调解、和解669宗案件;3月份以来,潮州中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结案190件,其中调解成功96件,调成率51.61%。
方便群众诉讼、解决群众“诉累”,这是全市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全市法院长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应有的题中之义。
今年以来,潮州法院始终强调“一站式”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强化“一次办”,一次性告知便民举措,加强当场立案,完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潮州中院利用“移动微法院”顺利完成中院首宗跨省立案,并制定相关规范,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水平。强化“优先办”,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众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效率,做到“应救尽救”。自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潮州中院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办结2件,救助5人次,发放救助金额9.77万元。强化“为民办”,为畅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潮安法院与潮安区不锈钢行业协会联合成立诉前联调工作室,为行业领域内的企业、民工“量身定制”最优的纠纷解决方案;湘桥法院与湘桥区太平街道联合成立诉前调解中心古城文化街区工作站,为旅游行业诉求问题的集中化解提供“一站式”服务。
党建共建凝聚服务合力
如何提升法院党建工作水平,拓宽党建工作载体,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潮州中院正探索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基层党建“结对共建”模式。
3月24日,潮州中院第四、第五党支部与潮州金中第二党支部联合开展“院校联动、共建一流”党建共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加强党建工作交流互鉴,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活动中,双方达成了共识——希望通过开展系列党建共建活动,共同营造法治教育的新环境、新氛围,树立法治建设的新校风、新学风;双方联合构建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打造党建优秀品牌,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党建共建活动也在企业中扎实开展。5月10日,潮州中院第八党支部与潮安区税务局凤塘分局党支部、广东辉源卫浴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开展党建共建活动,通过构建起跨部门、跨行业互学互促的党建工作模式,为法税企三方进一步交流学习、普法宣传搭建平台,实现党建引领、优势互补、协力发展、良性互动,以促进党建工作与法律、税收工作相融合、相提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当天还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法官就企业运营和发展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把脉问诊,并普及了知识产权保护法等与企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等理念。
党建共建工作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普法阵地作用。接下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完善党建共建机制,推动形成具有法院特色的党建共建网络,以党建助力基层组织建设,打通法院服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普法宣传延伸“司法触角”
全市法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多渠道扩大普法宣传队伍,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为抓手,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让法律常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在落实潮州市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上,潮州中院与市普法办、潮安法院组织开展潮州市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公职人员旁听庭审直播活动,运用生动案例“以案释法”,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和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在“惠民普法大宣传”中,潮州中院第二党支部书记两次到市政府机关宣讲《民法典》,结合政府行政职能,以案释法、深入浅出解读《民法典》,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建设。在立足惠民普法、助力法治社会建设上,潮州中院与潮州日报、潮州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开设“与法同行”“每周说法”等普法栏目,在“抖音”平台开设“潮法小课堂”普法专栏,共在“学习强国”平台、《人民日报》客户端等发稿17篇,《南方日报》等省级媒体发稿24篇,努力营造法治惠民氛围。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全市法院以此为契机,结合典型案例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饶平法院走进饶平县浮山镇小学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拒绝校园欺凌,我们敢于出声!”活动中,饶平县人民法院浮山法庭法官林耀文详细讲解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预防和处置校园霸凌的基本制度,结合校园欺凌的具体案例,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此外,潮安法院成立全市首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模拟法庭,枫溪法院成立全市首个校园法官工作室,旨在结合审判实践为校园学生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学生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现实需求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增强学生法治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只是一句口号,更是“济民之所需、解民之所忧”的郑重承诺。潮州中院主要负责人表示,全市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用心用情解民忧、暖民心,树立为民办实事的司法形象。
(潮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