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肇庆市怀集县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效,更好地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怀集县洽水司法所
近日,洽水镇某村经济社社长罗某到司法所反映某水电站于2015年租用他们经济社的土地,因去年6月份被大水冲毁了电机房和宿舍,今年水电站重新建电机房。
但附近村民向经济社反映水电站占用了他们1亩土地,经济社与水电站方因占用土地租金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希望司法所帮助协调。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受理案件并做好笔录,与国土所工作人员、村干部共同前往现场勘查,到现场后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对占用的土地重新丈量,划分界线。
经司法所所长从于情、于理、于法地进行与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以每年3500元/亩的租金达成协议。这起矛盾纠纷的化解,充分体现出司法所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提高了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怀集县诗洞司法所
近日,广西籍的农民工郑某夫妇到诗洞司法所求助,称他们去年曾到诗洞镇某村桉树山场为李某打工,但项目工作已经结束半年有余,至今仍没收到工资。诗洞司法所本着更好地为基层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的工作原则。在接到求助后,与诗洞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临时组成调解小组,积极联系山场负责人李某到司法所进行现场调解。
开始,李某以郑某在山场务工期间在其微信朋友圈散布不实谣言,并用带有侮辱李某的语言在朋友圈散布为理由,拒绝支付劳工款。郑某承认曾发过相关内容的朋友圈,但她认为这不能作为李某拖欠工资的理由,双方分歧较大,互不让步。为防止矛盾激化,调解小组当即劝止双方,并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调解小组的耐心劝解,郑某愿意为自己在朋友圈发布的不当内容向李某道歉。李某也接受郑某的道歉,愿意支付拖欠郑某的工资,双方就此达成和解。
这起劳务赔偿调解案在调解小组的耐心开导和努力劝解下,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和解协议,为这宗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肇庆司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