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直面农村和人民群众,肩负着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重要使命,是妥善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一环。龙湖法院外砂法庭坚持“调解为主,当判则判”的原则,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对民商事纠纷以多元化手段开展调解。近日,外砂法庭运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成功线上调解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将司法便民落到实处。
原告某石材经营部诉被告雷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身处广州市,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到庭参加庭审,决定利用网络手段调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承办法官于2021年7月8日上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细心分析案情,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通过在线调解平台上传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核对后通过电子签名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对这种高效、便捷的线上调解方式非常赞赏。
原告某织造厂诉被告巩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仍有9万元货款未付清,无奈之下原告向外砂法庭提起诉讼。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意向,但被告需要在山东照顾重病家属。基于被告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线上调解方式,于2021年7月16日上午运用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调解,经过法官的努力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就还款方案协商达成一致。
外砂法庭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出多项创新举措,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线上调解的便捷度和高效性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汕头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