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21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全省检察机关自2019年3月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广东省检察院及全省14个沿海地区检察机关共发现相关线索799条,立案464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54份,提起公益诉讼36件,支持起诉2件。
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海洋大省,广东拥有全国最长的海岸线,海域总面积、海岛数量分居全国第二、第三,是亚太地区最开放、最高效的航运物流中心之一。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于广东全面建设“一核一带一区”、建设海洋强省具有重大意义。
“守护海洋”专项活动中,广东检察机关重点监督入海黑臭水体、排污口管理缺位、固体废弃物倾倒等问题。为此,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探索类案监督模式,促使行政机关全面建立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全国检察机关第一起支持起诉的海洋民事公益诉讼后,针对8万余吨固体废弃物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先行履职,消除环境污染扩大风险;汕尾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水利、港务等部门清理拆除近海沉破船85艘。
违法建设和养殖、餐饮直排以及破坏海洋生物、矿产资源等问题同样是广东检察机关的重点监督领域。汕头、湛江、阳江等地检察院针对相关海域养殖用海未纳入海域使用管理、未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及时整改个案并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整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足红树林生态保护,联合行政机关、公益组织发起成立了全国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联盟;湛江市徐闻县沿海国家级公益林被非法占用养殖水产,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异地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获法院当庭判决支持;广州、湛江、茂名等地检察院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监督非法捕捞行为人增殖放流鱼苗13.6万余尾,邀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渔民群众与新闻媒体现场见证,同步开展生动的法治宣传……。
专项活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了全国四分之一以上的涉海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整治入海排污口209个、新建改建排污管网427公里,清理非法用海、海洋污染面积13000余亩,清理污染海洋固体废物99832吨,恢复沿海防护林林地、堤坝等140多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