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联合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
缴获的涉案月饼。
深圳龙华警方缴获大量假冒品牌月饼。
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中秋佳节将近,又到了吃月饼的时候,部分不法分子盯上这个市场,制造假冒品牌月饼牟利。本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污染犯罪侦查局了解到,自今年8月1日以来,广东公安根据公安部“昆仑2020”、省公安厅“飓风2020”专项行动部署,针对中秋国庆假冒伪劣应节食品易发问题,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打击假冒品牌月饼专项行动,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中秋、国庆双节食品市场秩序,广东公安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于近日开展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
广州、深圳、汕头、汕尾等市公安机关紧盯食品安全领域,积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节日食品安全和群众消费权益。
9月21日下午,汕头市公安局联合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荣诚食品厂、泰安江南星语卜蜂莲花超市、汕头市龙湖市场和汕头市农副产品批发中心市场等地开展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
联合检查组对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粮食制品、畜禽肉、肉制品、水产品、食用油、乳制品、果蔬、酒类、饮料、调味品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仔细查看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是否存在过期现象,食品标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肉制品是否有检验检疫证明,果蔬是否经过农残检测以及经营者的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是否齐全等,还现场对部分果蔬和水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除了例行的检查内容外,我们着重查验食品材料的进出口来源,以及各类食品企业、商超和农贸市场的疫情防控措施。严防死守、筑牢防线,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汕头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污染犯罪侦查支队民警王璟向记者介绍道。
检查中,执法人员还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格内部管理,杜绝利用节假日之机实施生产销售假劣食品等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向广大群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和消费常识,提醒市民正确消费,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严打制售假冒品牌月饼
假冒品牌月饼一般由小工厂、小作坊生产,卫生条件堪忧,安全没有保障。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广东公安剑指制售假冒品牌月饼,捣毁一批生产制售假冒品牌月饼窝点,抓获一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人员。
近日,深圳市公安局主动联系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食品情况进行联合排查,及时打击整治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9月11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位于深圳市龙华区上塘辖区西头新村的销售假冒品牌月饼窝点开展收网行动,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并查获假冒品牌月饼近2000盒,涉案货值超80万元。16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部门会同龙岗公安分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龙岗平湖华南城市场的销售假冒伪劣月饼仓库、包装点及网络接单点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捣毁仓库2个,查获假冒品牌月饼1145盒。
9月17日上午,广州警方成功摧毁一制售假冒品牌月饼犯罪网络。在省公安厅食药环局组织部署下,广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会同天河、白云区公安分局及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80人次对“8·17”制售假冒品牌月饼专案开展收网行动,在广州市白云区、深圳市龙岗区、汕头市潮南区共捣毁假冒品牌月饼仓库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查获假冒品牌月饼约2500盒,价值85万元。经初步估算,该团伙销售的假冒品牌月饼涉案金额约1000万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省公安厅食药环局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广东警方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坚决杜绝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件直击
村内民宅分装“黑月饼”
9月7日,汕尾海丰警方掌握一涉嫌销售假冒品牌月饼线索,联合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迅速出击,在海丰县城东镇关后村一处民宅内捣毁一个月饼分装、销售窝点,现场抓获正在分装、销售月饼的嫌疑人庄某枫(男,26岁)、庄某建(男,22岁)和庄某宝(男,20岁,均为陆丰人),查获印有假冒品牌商标的月饼1000余盒,散装月饼、包装材料各一批。经厂家初步评估,该批假冒品牌月饼货值20万余元。
经审查,8月29日,庄某枫受“老板”庄某杰(在逃)指使,在关后村租赁了一处民宅作为存放月饼的仓库,并雇请同村的庄某建、庄某宝作为装卸、包装月饼工人。庄某杰负责提供月饼及联系好销路,庄某枫则负责将月饼送往庄某杰指定的地点。9月3日以来,该团伙发往汕头的假冒品牌月饼共计100箱,涉案货值9.1万元。
3名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