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在河北省承德市召开“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中期推进会。
为推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高质效办理,今年1月,最高检在食药安全“冬季行动”工作的基础上,部署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各级检察机关以‘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为抓手,按照‘四个一’工作目标,依法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15854件,同比上升12.8%,着力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会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等9个省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北京市朝阳区、辽宁省沈阳市、河北省承德市等3个市级、基层检察院代表,围绕餐饮店肉制品掺杂掺假问题整治、麻精药品监管、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全链条治理、村级医疗机构规范整改等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经验交流,共同研讨办案中的重点难点。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以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代表应邀参会,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深入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监督活动,稳步实现监督活动“四个一”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聚焦依法办案主责主业,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办案规模基础上,着力办理质效高、影响力大的案件。聚焦食品非法添加和过度医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监督能力。确保“可诉性”贯穿食药公益诉讼案件全过程,敢于通过“诉”的确认有力捍卫公共利益,做到当诉则诉、应诉尽诉,依法推动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