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把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放在推进法治广东的实践中去谋划、去落实,主动作为,强化统筹协调,规范选任程序,圆满完成首批22722名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发挥人民群众在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广东是人口大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基数大、难度高。为有效增强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知、理解和支持,广东省司法厅结合地域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依托电视、报纸、广播、手机等载体,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直播等新媒体平台,采取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各地结合实际,在选任各个环节增加透明度,在确保随机抽选候选人、随机抽选拟任人选的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证员等开展监督,保证选任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在资格审查环节,建立公安机关初步审核、基层组织入户审核、司法行政机关同法院综合审核联动工作机制,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全方位审查,确保选出的人民陪审员符合条件。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选任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省人民陪审员信息录入“全覆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广东共有人民陪审员30248名(含留任的人民陪审员),达到各基层法院员额法官的5.2倍。其中,男性、女性人民陪审员分别占50.6%、49.4%,40岁以下占51.5%,大专以上学历占79.4%(其中研究生占5.1%)。人民陪审员队伍在性别比例、学历层次、年龄结构等各个方面分布都较为科学、均衡、合理。
在全面做好选任工作的基础上,广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推进人民陪审员的日常培训、考核、奖励等工作。各地通过联合制定培训方案,采取专题讲座、庭审观摩、知识竞答、座谈交流、印发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重点就陪审员权利义务、庭审注意事项、如何在事实审中发挥作用进行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综合素养。围绕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共同研究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着重就人民陪审员工作态度、陪审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陪审能力、审判纪律、审判作风等内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一批优秀人民陪审员,激励广大人民陪审员依法规范履职,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