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发布一宗利用年轻群体兴趣爱好诱骗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例,犯罪分子打着二次元拍摄的幌子吸引未成年人,并通过QQ、微信等线上渠道进行联络、伪装,再转到线下实施性侵害。
高中女生小竹(化名)就遭遇了这样的性侵骗局。小竹是二次元文化爱好者。2020年6月,她在网络上看到招聘模特有偿拍摄cosplay照片信息。见面之后却被迫拍下私密照片等。随后对方多次以私密照片威胁,强迫小竹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目前该被告人已获刑。
「法官提醒」筑牢未成年人防性侵安全防线
法院认为,此类犯罪主要存在三方面特点:一是利用年轻群体兴趣爱好设置骗局。本案被告人通过二次元拍摄联系到未成年被害人,再一步步诱骗其“入局”。
二是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渠道接近、哄骗未成年人。因网络具有多元化、隐秘性等特点,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网络进行伪装,先线上联系、哄骗未成年人,再转到线下实施侵害。
三是未成年人防范意识较弱、自我保护能力差,易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由于涉世未深、心智尚不成熟、社会经验欠缺,未成年人对网络招聘、网友见面等骗局缺乏必要的警惕,在被胁迫、被侵害时以为顺从就会被放过,不敢报警惩恶,一定程度上使犯罪分子更加猖狂。
对此,法院建议:一是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未成年人通过社交平台结交陌生人、在网络上与陌生人交流要有所保留,对陌生人提出的面试等要求要提高警惕,若需外出见面应在家人的陪同下,尽量不落单。遇到有人企图或已经对自己实施了侵害行为,要第一时间告诉家人、老师,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责任和义务,多关注孩子的身体、心理变化,一旦孩子表达出厌学、低落等状态,要多加重视、耐心询问,及时发现问题。
二是加强未成年人防性侵安全教育。不管是学校的道德与法治等课堂教育,还是社会及家庭的常识灌输,都应注重对未成年人进行防性侵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未成年人的防范意识、对危险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远离危险情境,在受到侵害后能第一时间采取正确措施,防止二次伤害。
三是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使用网络。网络信息良莠不齐,未成年人辨别能力较弱,因此需要特别关注以及正确引导。家长不仅要与子女在上网时长、行为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平时还要多了解、关注孩子上网内容,在满足孩子好奇心的同时,帮助他们识别风险,避免受到不良影响;网络平台要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切实履行维护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空间的法律义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及对不良信息的整治,社会公众应积极参与网络举报,合力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