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欧阳先生与伍先生约定合作开发“卖宠”APP并出资3.9万元,没想到APP拖延三个月才上线,且还无法正常登录使用。近日,禅城区法院认定伍先生违约,判决解除协议并返还部分出资款。
出于对宠物经济市场前景的看好,欧阳先生与从事宠物批发、拥有豚鼠资源的伍先生达成合作意向。伍先生以开发一款豚鼠销售的“卖宠”APP,共同经营盈利为由邀请欧阳先生出资合作。
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各出资50%开发该“卖宠”APP。欧阳先生通过微信向伍先生转账了软件开发费用及维护费共计3.9万元。随后双方签订了《分红合作协议》,约定该“卖宠”APP由伍先生负责经营,欧阳先生持股40%,按照持股比例分红。
然而,协议签订后,软件开发却陷入停滞。最终,约定在2024年11月上线的APP,一直到2025年2月才上线,而且上线后也无法正常登录使用,完全无法实现其商业目的。欧阳先生认为伍先生未按照约定履行交付工作成果义务,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分红合作协议》并返还3.9万元出资款。
伍先生表示,他其实一早已经按照约定完成“卖宠”APP的设计工作,但因为平台审核等原因,确实存在未按口头约定时间上线的情况。目前,该APP已经上线使用,但暂时无法盈利,而且后续还将产生运营维护费用。因此,其不同意解除合同,认为应遵照合同约定继续经营直至产生收益。
禅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欧阳先生与伍先生之间形成口头协议合同,伍先生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约定时间内开发并上线“卖宠”APP。该APP现虽已上架投入使用,但未能稳定运行,故法院认定伍先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判决《分红合作协议》解除。同时,法院根据双方的约定以及伍先生在制作APP中的支出情况,判决伍先生向欧阳先生返还3.3万元出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