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开了一家从事贷款中介业务的公司,发现有些人因为负债过高或征信存在问题而不能通过正规渠道向银行贷款,就想用通过‘特殊渠道’帮他们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来赚点手续费。”在扎实的证据面前,徐某文等3人承认了虚假诉讼的事实。
前不久,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托民事调解虚假诉讼监督数据模型,在涉住房公积金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中,成功查办一批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推动法院对12件虚假民事调解书全部予以撤销,并通过线索移送追究徐某文等3名“黑中介”的刑事责任。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五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合作机制,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纠正8765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792人。
破解“发现难”
数字赋能深挖监督线索
2023年4月,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某银行与吉某、汽车经销商某易达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时发现,某易达公司向某银行提交了伪造的购车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虚假材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人逾期还款后,涉案银行在明知车辆虚假抵押的情形下,依据虚假车辆抵押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抵押车辆优先受偿。在监督纠正该案的同时,西峰区检察院发现涉案银行与某易达公司采取“见抵押登记证明前放款”模式,开展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先后合作业务400余笔,涉及金额1亿余元。承办检察官分析认为,如此大的业务量,不排除涉及多起民事虚假诉讼的可能。
对此,西峰区检察院迅速成立数字模型工作专项小组,构建了“汽车消费贷”类案监督数字模型,调取银行业务数据、车管所车辆管理信息以及法院裁判数据,通过模型将上述孤立数据串联起来,并碰撞过滤后,查实车辆虚假抵押的情况,依法向西峰区人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提醒函、中止执行建议书,被法院全部采纳。
针对虚假诉讼隐蔽性强、监督线索难发现等特点,各地检察机关纷纷以数字赋能深挖监督线索,破解“发现难”。甘肃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新疆检察机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账户,实现自治区三级检察院全覆盖,助力提高虚假诉讼案件的检索、发现、办理能力。
在江西,检察机关采取模型构建、数据碰撞、系统排查、重点审查等方式,分析研判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其中,景德镇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积金中心数据与裁判文书数据比对,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19件。九江市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软件分析识别有关公司关联交易,查实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涉案车辆380余辆的买卖合同系列纠纷均为虚假诉讼。上饶市检察机关运用法律监督模型、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发现并监督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虚假调解系列案件87件。
破解“查证难”
协同作战释放监督效能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仍是虚假诉讼的高发领域。同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虚假诉讼也开始向金融借款、股权转让、破产债权确认等新领域延伸,涉虚假劳动仲裁、虚假公证债权文书案件也有所增加。
对此,各地检察机关统一管理案件线索、统一研判调查方向、统一调配办案力量,推动由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实现三级检察院办案全覆盖,破解“查证难”。
甘肃检察机关通过集中监督优势弥补个别基层检察院民事检察监督力量不足问题,逐步构建起民事检察省院主导、市院主抓、以基层院为主体的多元化监督格局,最大限度释放检察一体化监督效能。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以及天水市、平凉市、定西市、嘉峪关市等地检察院均出台了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变传统单一作战模式为联合办案模式。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中,为确保监督效果,及时抽调全市民事检察办案人员成立办案组。在对相关的148起案件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逐一进行核查后,办案组发现部分案件存在高利放贷和收“砍头息”的情况,该院遂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或提请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抗诉,该148起案件的监督意见最终全部被法院采纳。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指定管辖、上下协同办案、异地交办等多种形式,有效整合办案资源。工作中,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一体对关联案件进行审查,发挥协同办案优势,对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的系列虚假诉讼案件快速突破,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均被法院采纳。宜春市检察机关专门成立市、县两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团队,负责虚假诉讼监督线索研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攻坚等工作。
破解“治理难”
加强研判凝聚共治合力
离婚多年的夫妻,为多得一个还建房指标,竟再次“闹离婚”。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依法监督法院再审改判一起虚假离婚诉讼案。
李某于1998年与前夫经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二人未到民政部门进行备案。2007年,二人得知婚姻存续期内的房产即将拆迁,根据当时的政策,如果夫妻俩正处在“离婚未离家”的阶段,可以一人分得一套还建房。彼时,李某与前夫早已分开多年,为了分得两套还建房,两人商议决定“再离一次婚”。
2007年9月,李某持虚假结婚证件向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法院调解,李某与前夫再次“离婚”并达成协议。而后,李某与前夫据此民事调解书获得了两套还建房。
2022年11月,李某前夫因对财产分割不满,向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举李某虚假诉讼的行为。该院接到线索后认为这起离婚纠纷案确实存在疑点,遂立即启动监督程序,查实真实情况后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法院经再审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李某的起诉。
为防范和减少类似案件发生,东西湖区检察院分别向区法院、区民政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双方及时建立婚姻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弥补了婚姻登记上的管理漏洞。
近年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在共同调研商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印发施行文件,对虚假诉讼的概念、易发生虚假诉讼案件的领域、审查的重点予以明确,积极构建信息共享互通数据平台,探索建立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虚假诉讼案件信息、数据共享,加强对虚假诉讼的预警和研判。
2023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紧盯虚假诉讼易发多发领域,综合协调各方资源,联合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公证、仲裁等机构建立防范与惩治虚假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就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达成共识,建立常态化线索移送机制,积极借力侦查机关查实案情,妥善处理好虚假诉讼中的刑民、民行交叉问题,构建合力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工作格局。
虚假诉讼危害性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在强化监督的同时,各地检察机关还加强对虚假诉讼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深化与社会各界协作配合,健全惩防机制,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营造诚信诉讼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