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植忠,“平安英雄”候选人,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园洲人民法庭副庭长。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勤廉榜样”“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国好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广东省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黄植忠自1991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长期扎根基层法庭,虽身患重症,两度进行肾脏移植手术,但仍然坚守工作岗位。
离开三尺讲台
人民教师与法院结缘
1983年,黄植忠在园洲中学任化学老师。在三尺讲台上,黄植忠一站就是13年,当地很多人都曾经是他的学生。1991年,30岁的黄植忠从惠州市博罗县园洲中学调到博罗县人民法院,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从那以后,黄植忠还有多次机会可以选择高薪稳定的职业,但他都放弃了。“法官是我向往已久的职业,这个梦想既然实现了,我就肯定会一直坚持走下去。”黄植忠说。
“化学与法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跨界的工作并不好做,我只能从头学起。”黄植忠说,上世纪90年代,电脑尚未普及,庭审记录和判决书都只能手写,于是他把每一条抄写过的法律条文都记录下来,然后利用业余时间去查询、了解。
黄植忠已记不清抄写过多少法律条文,但渐渐地,他从一个一问三不知的“小白”,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法官,这期间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付出了多少努力。
黄植忠说,他教过很多学生,也结交了不少朋友,他们分布在园洲镇各个村,有的后来成了当地的村干部,“在之后的法院工作中,遇到哪个村出现纠纷,我都能马上联系到当地的学生或者朋友,在最短时间内了解情况,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真情服务群众 无私帮助当事人
“2002年,我被查出两个肾都萎缩超过了70%,已经丧失正常功能。”黄植忠说,那时候他每个星期都要到广州做透析治疗。
“即使是在病床上,黄植忠还是坚持要看案件材料。”黄植忠的前同事说,同年9月,黄植忠进行了肾脏移植手术,医生叮嘱他必须全休半年。但仅过了一个月,黄植忠还没完全康复就回到了工作岗位。尽管身体还有不适,但黄植忠并没有懈怠,反而更加拼命地工作。黄植忠带病坚守在审判第一线,每年办案数量居博罗法院前列,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
但命运仿佛跟他开了一个玩笑,2010年2月,黄植忠原先移植的肾脏又丧失了功能。2011年12月,他完成了第二次肾脏移植手术。现在,黄植忠的体内一共有四颗肾脏,但是能正常工作的只有一颗。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强行将他从审判一线上“撤”下来。
“黄植忠一直坚持密切联系群众,长期扎根基层法庭,虽身患重症,两度换肾,仍然坚守工作岗位,从未动摇过做一名基层人民法官的决心,始终为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尽心尽力。”据了解,二十多年来,黄植忠审理、调处案件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办案效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被群众称为“独肾法官”。黄植忠说:“虽然自己身体有事,但我还在坚持,没什么目的,就是在退休之前,尽自己的能力,能够为老百姓解决一些事情,能够解决多少就解决多少。”
“对人民群众感情有多深,办案就会有多用心;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有多亲,司法为民的力度就有多大;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有多真,群众的满意度就有多高。”在基层法庭工作的黄植忠慢慢琢磨出这样一个道理。
“当事人来到法庭往往情绪激动,一定要耐住性子,听当事人把话讲完。”黄植忠认为,倾听诉求和情感交流,是建立起与当事人之间信任的基础,这样可以减轻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消极抵触情绪,同时通过倾听了解当事人的心结,可以找到化解矛盾的切入点,为顺利化解纠纷奠定基础。
“作为一名法官,黄植忠怀着一颗爱民之心。”黄植忠的法官助理说,经常有交通事故受害者及受伤的劳动者在案件结束后得到他无私的帮助。
从行业新手历练成“调解高手”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福田镇工作室里,几名年轻的当事人围坐在黄植忠身旁,看起来就像是村口大榕树下几位村民在聊天。
晦涩的法律条文从黄植忠嘴里说出时,大伙才发现,他的身份是一名人民法官。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黄植忠从法律角度和人情角度与双方当事人耐心地做着调解。在他的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握手言和。
2012年,“黄植忠司法惠民工作室”在园洲法庭挂牌成立,黄植忠的工作重新从审案转移到了调解基层法律纠纷。黄植忠认为,能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就是调解。
黄植忠说,在处理纠纷时,他首先考虑的问题是纠纷能否通过调解加以解决,然后根据案件情况、背景的不同,当事人身份、性格的差异,有所侧重地采取不同的调解方式和对策措施。
他的法官助理说:“无论多么复杂的案件,人物关系多么错综复杂,忠叔都会耐心地给当事人讲解,让当事人敞开心扉,达到调解的结果。”
为了能更好地拓宽便民利民渠道,打造多元化纠纷预防化解平台,“黄植忠劳模创新工作室”“黄植忠好人工作室”“黄植忠司法惠民志愿服务工作室”“好人工作室”相继设立。
在多年的工作中,黄植忠总结出亲情调解、轮流调解、迂回调解以及喝茶调解的调解方法和“热心、耐心、专心、诚心”的“四心工作法”,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好评。目前,黄植忠的“调解四法”已经在法院系统得到全面的推广和运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既然是一个法官,就要做好法官的工作;既然是一个公务员,就要像一个公务员的样子,做好应该做的工作”黄植忠说。
发挥司法多功能区域辐射惠及群众
“经过多年的审判实践,我认为司法为民、为人民服务不能只体现在法庭内,还应该体现在法庭外。”黄植忠说,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他深感一些群众法律知识的匮乏,很多老实本分的当事人因不懂法而吃亏。
因此,为了提高当地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黄植忠及司法惠民工作室的同志们在当地陆续开展了多场大型的普法活动,如在当地中学、小学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开普法讲座,邀请学生到法庭参观;到附近旅游景区开展普法宣传,为广大游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到当地及周边镇政府开展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宣讲志愿服务活动。并根据案件特点,到案件发生地的村委会、社区、厂矿企业进行法律宣传,开展法律知识主题讲座,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服务,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