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半年受疫情和案件影响,公司几乎没有什么业务;检察院对我们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我们终于放下了沉重的思想包袱,更加积极复工复产。如果不是检察院对我们不起诉,现在企业经营应该会很困难……”
2020年初,佛山市顺德区某珠宝首饰生产加工公司及黄某等五人为贪图方便,不经申报通过旅检渠道将首饰维修品、“硫酸铑”溶液从香港偷运进境多次,涉嫌偷逃应缴税额60多万元,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案件由广州海关佛山缉私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这起案件并不复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若按照正常的起诉开庭程序,很快就可以结案。”承办检察官黄雨亭表示,但她和办案团队在认真调查和实地走访了该企业后,他们决定走另外一条路——不起诉。
走访企业
检察官在走访时了解到,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的经营受到了较大影响。若对涉案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提起公诉,不但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公司200多名员工也会瞬间失业,失去养家糊口的工作。
该公司在运营期间,无其他行政、刑事违法情况,依法缴纳其他税款,为当地的珠宝行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社会。
此案涉及金额较少,犯罪情节轻微。公司及相关人员到案后主动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好,并预缴了二倍罚金。
听证会现场
经综合考虑,佛山市检察院决定对该公司及黄某等五人(单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达成共识,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均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单位及四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检察官在办案中既秉承严谨公正的司法精神,又体现护航民营企业的司法温度给予高度评价。
同时,听证员高度肯定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的司法理念。
三个月后,检察官再次对企业进行回访。公司负责人告诉检察官,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大家重回积极的工作状态,员工们也有序进行生产工作,目前该公司复工复产情况良好,去年12月加工产值为280余万美元,已基本恢复到疫情前的平均水平。
行业协会和公司负责人向办案检察官赠送锦旗
检察官心声:“我们办的每个案子,其实都是在办别人的‘人生’。办案子不能只考虑对案件如何处理,还要从国家、社会大局层面考虑。在符合国家‘六稳’‘六保’政策下,对企业和个人依法提出相对不起诉,收到的社会效果非常好,我们这条路是走对了。”
目前,佛山市顺德区珠宝首饰加工行业已逐渐走出疫情影响,行业前景良好,对检察机关温情司法,护航顺德区珠宝加工行业健康发展给予赞许。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延伸检察服务,对该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使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得以延续,真正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检察机关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佛山市检察机关落实“慎捕慎诉”理念,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助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佛山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提供更高质量的检察司法保障。
(佛山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