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8日,“深圳市部分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调整改革暨2020年度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新闻发布会在深圳行政审判中心举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傅新江、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健权以及省、市、区部分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23家媒体记者等参加发布会。
首先,傅新江发布了深圳市部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行政案件统一调整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改革的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自2021年8月1日起,原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全市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一审行政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等重大、复杂案件及专利、垄断知识产权案件除外)统一调整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021年8月1日起,市中级法院不再受理上述案件。
他指出,在全国率先实施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部分涉外、涉港澳台一审行政案件的改革,是最高人民法院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交给深圳法院的一项光荣改革任务。改革的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效应,推进行政诉讼体制改革;有利于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推动基层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利于优化行政案件审级,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的审判职能。
接着,傅新江发布了2020年度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
在案件审理方面,2020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7274宗,同比增长6.1%,创历史新高。不考虑旧存案件数量,两级法院新收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为5058宗,同比上年度的5791宗下降13%.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088宗,同比下降20%,数量明显下降。
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897宗,同比上升11%,创历史新高。盐田法院行政审判法官人均审结行政案件777宗(其中诉讼案件184宗、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93宗);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法官人均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56宗,人均审结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
行政机关败诉139宗,败诉率为3.9%,与上年度比较下降2.3个百分点。法院在实质化解行政纠纷方面成效明显,原告撤诉821宗,占比22.9%,较上年度有小幅上升。深圳行政案件审判质量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发改率长期处于低位。
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深圳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应诉水平整体良好。行政机关败诉率近五年最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增多,共计出庭595人次,涉及案件954宗,出庭比例为23.9%,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135人次,涉及案件189宗。
在行政审判体制改革方面,根据中央综合授权清单的要求率先探索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改革,探索部分涉外的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改革,协助推进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集中管辖改革。
在审判职能延伸方面,举办主题为“城市更新与法治保障”的行政法治深圳论坛;举办两期“深圳行政审判云讲堂”;针对《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出具立法建议共55份;发送司法建议11份;推动市政府将行政机关行政判决执行情况、司法建议履行情况、行政机关败诉率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指标纳入深圳法治政府考评体系,促使行政机关更加重视行政诉讼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应诉水平。
会上,林健权发布了2020年度深圳市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会议结束后,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惠奕等接受了媒体记者采访。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