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未检办一同赶赴揭东区白塔镇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向在一宗交通肇事案遭受严重侵害的受害者朱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人民币5万元。
在这起交通肇事案中,朱某受到了轻伤,其丈夫及其一名孩子因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朱某家里失去了唯一的生活支柱,而朱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工作,膝下还有一名未成年孩子需要照顾,肇事者在事后也没有及时对朱某一家进行赔偿。
该院在办案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立即依照相关规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通过一系列材料审查,该院认为被害人朱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将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到朱某手中。
当朱某接到以上款项后,感激之情无以言表,在场的村支书连连表示“车祸虽无情,检察有温心”。
(揭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