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9日下午,
邝女士冒着大雨来到位于
斗门区井岸镇新伟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
“1+3+N”联合调解室,
送上一面写有
“尽心尽责热情服务”的锦旗,
以表达她对调解员、人大代表、
驻村律师的感激之情……
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起来看看!
据悉,邝女士在2020年12月27日,经中间人介绍与黄某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按照合同条款约定,邝女士预付了黄某四成房屋总款项,正当邝女士以为房屋很快就会过户到自己名下的时候,发现黄某还没有把12.17平方的地价补交上去。于是,邝女士多次电话催促黄某尽快补交地价,但双方因地价金额产生异议,地价迟迟没有交上去,导致房屋迟迟没有过户到邝女士名下。
2021年6月16日,心急如焚的邝女士来到“1+3+N”联合调解室求助。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和人大代表刘秀慧邀请驻新伟社区律师邓坤君一起参与调解。由于黄某不愿意面对面调解,调解员及时调整原来拟定的现场调解方案,采用“现场+电话”形式,以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讲解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条款规定为主,人大代表及调解员做思想工作为辅展开调解。经过几轮耐心调解,双方终于在6月19日达成一致意见,邝女士放下了心头大石,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1+3+N”联合调解室
今年以来,斗门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构建“1+3+N”矛盾化解体系为抓手,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充分发挥“1”(人民调解员)+“3”(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N”[镇(街道)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法律顾问、志愿者(包括平安志愿者、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党员志愿者)]等人员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中的作用,做到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致力打通解决基层矛盾纠纷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
目前已建成并规范11个村(社区)
“1+3+N”联合调解室示范点,
成立至今共受理矛盾纠纷39件,
成功调解39件,成功率100%,
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珠海司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