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在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通过案前调解的方式,为16名群众解决一起劳务纠纷问题,群众衷心为法律援助处点赞。
7月中旬,曾某等16名群众到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寻求帮助,称他们在退休后被聘请为广东某日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劳务工人,但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2021年3至6月份的工资共计约22万多元,至今仍未支付,多次追收无果,希望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能够通过法律援助方式为他们解决纠纷问题。
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将该案件情况以及相关材料报至区法律援助处。区法律援助处经分析研究后,认为可进行调解,因该16名群众大部分在杨和镇生活,因此决定将此案件交由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承办。
7月27日,区法律援助处考虑到16名当事人生活在杨和镇且天气炎热,为方便群众,决定到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现场为他们办理立案前调解申请手续。
现场,区法律援助处韦春洪和林兆华同志先安抚群众情绪,耐心讲解立案前调解要求,以及调解相关做法,引导他们填写有关申请表。
为加强困难群众维权意识以及证据保留意识。在办理申请手续结束后,韦春洪和林兆华同志以及杨和镇政府法律顾问严敏杰律师,现场向群众开展一场“拉家常”式普法宣传。
群众十分踊跃提出疑问,如“我儿子与别人有债务纠纷,对方要求他还钱,能不能申请法律援助?”“我们这次情况,公司算不算犯法?什么时候能拿回工资”等。韦春洪、林兆华同志和严敏杰律师耐心为他们解答,并提出正确做法。
律师们用通俗易懂的例子以及拉家常方式将法律法规融入其中,让群众听得明弄得懂,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下接受了一次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教育。
经过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和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共同努力,7月29日,曾某等16名群众与该公司负责人签订了调解协议,纠纷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确认他们的劳务关系和工资数额共计227850.31元,并在公司破产程序结束后处理,现已经发放了3月份的工资共49999.22元。高明区法律援助处和杨和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本着让群众少跑路的理念,积极主动作为,快速高效地解决了此件纠纷。
(高明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