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巷法官”定期下沉一线,为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元化司法服务。南方日报记者杨兴乐摄
“法官你来评评理,他们家装修搞到我房子都裂了,该不该赔?”法官梁庭超还没来得及坐下来,新会区大鳌镇新联村村民钟叔就开始滔滔不绝“控诉”他的邻居梁伯。实际上,两家的矛盾已经持续了数年,村里的调解员“说破嘴”也没见好转。但这次“村巷法官”来了,他们终于得到了一个信服的答案。
这是新会区政法系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提升社会综合治理的创新举措。今年4月初,新会区人民法院(下称“新会法院”)与全区13个镇、街、管委会签署工作机制,144名审执人员变身“村巷法官”,下沉到233个村(社区)开展驻点服务,实现司法服务到村到巷。
“村巷法官”实行分片责任制,每名法官包干若干村(社区),每月定期到负责村居,为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元化司法服务。截至目前,项目协助化解了矛盾纠纷1000余件,如今村民遇事都喜欢找“家门口”的驻点法官,法律意识越来越强。
法官来了
解开邻里之间多年矛盾
钟叔和梁伯是邻居,早些年钟叔家里装修影响到了梁伯的生活,两人关系留下裂痕。2020年轮到梁伯家装修。因为靠得很近,打桩产生的振动和土层扰动导致钟叔房子的墙身和房间地面出现开裂。积压了多年的怨气找到了爆发点,两家为此闹上了法庭,钟叔要求赔偿2.8万元。
黄毅俊去年5月来到新联村担任党总支部书记,一上任就遇到了这个棘手的难题。经过镇、村两级多个部门的调解,双方仍然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为了一口气吵了大半年”。
案件分流到了新会法院综合庭副庭长梁庭超的手中,他决定到村里跟当事人聊聊。经梁庭超分析,虽然案件的标的额不大,但如果案件处理不当加深了矛盾,那邻里关系仍然是“治标不治本”。
为此,梁庭超启动了多元解纷平台,联动大鳌司法所、综治办、商会、学校教师等单位的调解员参与调解。在现场,梁庭超结合法律进行耐心释法说理,组织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背对背和面对面的调解说理,调解全程持续了两三个小时。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初步和解意向,梁伯给钟叔分期赔偿1.5万元,钟叔同意撤诉,纠纷至此化解。
“法官更有权威性和公信力。”黄毅俊说,如果能有法官定期驻村,提前介入调解村民间的矛盾,当事人就不需要走到打官司这一步,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不久后,黄毅俊的愿望真的实现了。4月7日,新会区委政法委、新会区人民法院联合签署“村巷法官”项目相关工作方案,并召开项目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了“村巷法官”项目。
在“村巷法官”项目部署会现场,8个实施小组组长分别与13个镇(街)、管委会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签署《关于推进“村巷法官”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新会法院院长刘振宇表示,项目要建立常态联络机制,确保司法服务触手可及,实现司法服务到村到巷。
“部分农村距离法院、法庭路程较为遥远。”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古井法庭副庭长陈晓建说,如今法官直接来到群众“家门口”,村民足不出村就能获得专业的司法服务。他期待“村巷法官”能成为人民调解员、驻村律师以外,基层司法服务力量的有力补充,助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机制建了
144名审执人员驻点233个村
项目启动后,如何建立一套完整的体制机制,让“村巷法官”项目能够落实落细,真正实现惠民便民?责任落在了新会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何雄伟的肩上。为此,他组织团队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制订工作机制。
如何制定工作机制?何雄伟表示,首先是明确驻村的目标——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探索诉源治理机制,因地制宜,深入全区村居开展多元解纷的司法服务,把项目打造成平安新会的法治品牌。
其次,则是明确驻村的服务要求——每名法官包干5—8个村居,每月至少开展联络工作1次以上,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等。各村居委会建立民事纠纷排查“一村一档案”机制,围绕矛盾根源、风险评估、处理措施和处置结果等方面,详细记录“村巷法官”办理民事纠纷的方法和经验,为村“两委”化解基层矛盾提供参考。每位“村巷法官”手持一本《走访群众记录本》,记录走访群众的情况、遇到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的诉求以及问题处理意见。
最后,明确法官的职责任务——培训村居人民调解员、指导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巡回审理案件、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等。最关键的一环,村(居)内的民事纠纷经所在村居人民调解委会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的,“村巷法官”可以依法进行司法确认。无法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机制中有两个细节值得关注,一个是制作联络卡,一个是参与基层治理。
“村民一个电话就可以找到法官。”何雄伟介绍,为了及时向村民宣传“村巷法官”项目,法院制作了一批“村巷法官”联络卡,上面印有法官的姓名、职务、职责、联系方式、业务范围等,并放置在各村居委会的醒目位置,供群众查找拨打。而联络卡的放置,也让法官有了亲切感和归属感。何雄伟说:“有些驻点村之前从来没去过,一进村委会看见自己的联络卡,就感觉自己是村里的一份子。”
尽管“村巷法官”项目的实行可以解决部分村民的法律问题和矛盾,但也并非一劳永逸。何雄伟说,更根本的还是要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提升村居调解员的能力,建立长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项目要求,“村巷法官”要对村居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通过常用法律知识的培训和个案调处中的“传、帮、带”,培养一支更懂法律、更懂技巧的民间调解员队伍,提高多元解纷的质效。同时,针对村居组织在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村巷法官”要提出司法建议,促使各村居委会规范治理村居事务。
群众笑了
随时随地找法官答疑
每周,会城法庭庭长莫国峰都会专门找一天,到驻点村居转一转,回收村委会填写的民事纠纷信息收集表。
“来到村委会才发现,3名群众已经等我很久了。”第一次到群星村,莫国峰觉得自己受宠若惊。群星村是他当天走访联络的最后一个村,到达的时候已经过了饭点,然而令他意外的是,3名群众早早拿着材料,在村委会等候他的到来,“说想跟法官当面咨询”。为了保护群众的隐私,他在村委会逐个跟村民交流,解答他们的法律问题,指引他们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
随时随地打电话给法官,“村巷法官”这个“功能”也让企业感觉安全感满满。黄女士是江门市某纸制品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早些年公司法律意识不强,不少客户拖欠货款,但因没有规范签订合同导致公司无计可施,流动资金受限。
“村巷法官”项目实施后,大泽法庭为当地的企业开展点对点服务,同时还普及劳动法、合同法。在法企共建的契机下,黄女士还邀请驻点的“村巷法官”到企业讲课,提升管理人员及业务员的法律意识。现在,黄女士是公司半个“法律专家”,合同条款的修订、公证程序烂熟于心。同时,她也将所学法律知识推广到客户中去,让客户也能规范合同签订,从而建立健康、持久的合作关系。
除了为群众答疑,主动走街串巷普法也是“村巷法官”工作的重要内容。项目落地以来,新会法院组织“村巷法官”开展了多场普法宣传活动。
例如,今年4月“村巷法官”在新会区会城街道南宁社区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就群众普遍关注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邻里纠纷等展开讲解。3名法官走进新会尚雅双语实验学校,以民法典、预防校园欺凌等为内容,为小学生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普法课堂。6月初,驻会城城西片区的“村巷法官”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单,并就群众咨询的环境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耐心详细的解答,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方式依法表达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