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尾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运用“345”工作法,围绕“三个突出”“四项措施”“五大抓手”,聚焦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法治为民实效,为“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三个突出”
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汕尾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立法手段对地方社会治理方式和治理能力推动汕尾现代化法治升级。
首先,汕尾市司法局突出为民立法,高效保质地完成了4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拟定工作。其中,特别关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的新问题,研究拟定了《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草案)》。这一条例旨在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确保群众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其次,汕尾市司法局在立法过程中突出特色,全力配合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同时,有序推动《汕尾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汕尾市乡村振兴示范带条例》等基层治理领域的立法工作。这些特色立法以小切口为切入点,致力于做好地方治理方式转变和治理能力提升的大文章。
此外,汕尾市司法局还注重突出开门立法,出台了《汕尾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选聘了24名立法咨询专家。同时,推动设立了21个涵盖高等院校、基层行政单位、基层自治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多类主体的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多方参与立法的良好局面形成。
这一系列措施不仅有助于推动汕尾市的现代化法治升级,更提高了地方治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为民立法,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通过特色立法,为地方治理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通过开门立法,提高了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四项措施”
传递法治服务温度
汕尾市司法局以解决老百姓法律服务需求为切入点,通过实施四项便民措施,打通基层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汕尾市司法局法治惠民沉一线,在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高新区等相继挂牌成立4个公共法律服务站、2个仲裁法律动态服务站。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接待群众咨询12604人次,办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3720项。
此外,汕尾市司法局开展宪法“八进”主题活动、“司法鉴定法暖万家服务队”下乡活动,主动送法到基层,提供上门司法鉴定服务和为贫困家庭减免收费。加强以仲裁方式,促进民事纠纷的化解,助力诉源治理,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汕尾市司法局推出“2+4+4”公证惠企措施,有针对性地免收2项公证业务费用、开通4条绿色通道、推出4项定制公证服务,联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率先推行“公积金+公证”服务窗口,“一竿子到底”推进便企利民。2023年以来,海陆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案件量达998宗,同比增长41.78%。
在人民调解方面,汕尾市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金厝边”,打造“夕阳红·老舅公”矛盾纠纷调解队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建立“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为重要抓手,构建广泛、有力的大调解工作格局。2023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案件2211件、调解成功2187件,调解成功率98.91%。
“五大抓手”
规范执法行为
汕尾市司法局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执法指导向一线倾斜、执法监督向基层延伸,切实发挥行政执法对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推动作用。
为深入解决“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汕尾市司法局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深挖病灶”,通过实施线索征集、专项整治、座谈走访、平台监测、互联网+监管等系列“组合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为涉企行政执法戴上“紧箍圈”。
同时,汕尾市司法局以案卷评查为抓手,成立案卷评查工作专班,对全市61个单位总计156件行政执法案卷,按照“一卷一表”要求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各单位对评查出的问题均逐一落实整改到位,有效提高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化水平。
为了确保行政执法的长效性和规范性,汕尾市司法局以督办通报为抓手,建立健全月通报制度,对没有平台执法数据、无正当理由和依据应用平台办案的单位,进行发函提醒、约谈或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追责问责。2023年以来,各行政执法单位应用平台办案总量13986宗,同比增加2422宗,增长率为20.94%,行政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此外,汕尾市司法局以业务协作为抓手,组建镇街行政执法咨询委员会专班工作群,组织各市县以“你问我答”累计有效解答镇街执法疑难问题360次;以“你评我改”累计评查镇街执法案卷110宗;以“你求我应”累计实现“传帮带”功能效应1172次;以“你教我学”汇编典型案例和应知应会手册等发布到工作群供学习;以“以下考上”对县级职能部门落实指导帮助责任进行考评。
最后,汕尾市司法局以调研评估为抓手,围绕赋权镇街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镇街承接能力和“一统筹四统一”的落实情况,对下放县区实施的755项县级行政执法事项开展评估工作,助推下放职权在基层落地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