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7月11日电 (记者 陈叶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应用,为创新监管方式提供了有利契机。”在落实司法责任制过程中,怎么既要确立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做到谁办案谁负责,又要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
对这个“难题”,孟建柱给出的答案是10个字——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方式。
7月10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贵阳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提出,要推动监管从微观的个案审批、文书签发向宏观的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转变,推动从整体上提升司法质量和水平。
“对院庭长来说,实行司法责任制,不是不要监管,而是对监管内容、方法要作改革。”孟建柱表示,创新监管方式,不仅要完善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机制,充分发挥其在类案建议、专业咨询、业务交流等方面的作用,促进法官检察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还要用好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力量。
孟建柱介绍,有的地方建立办案流程自动监管机制,全方位跟踪、提示、预警、督促,实现案件全程可追溯、进度可视化;有的开发庭审自动巡查系统,对全省法院庭审实时检查。“我们要总结这些经验,善于运用现代科技创新传统监管方式,变人工监管为智能监管、事后监控为实时监控、粗放监督为精准监督,提高监管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水平,确保司法公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