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购的蓬勃发展,线上选购宠物的现象愈发普遍。但接回家的“毛孩子”,真的是你通过视频选中的那一只吗?近日,广州一名消费者就因为网购猫咪“货不对板”,起诉商家要求“退一赔三”,获法院支持。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一日,欧阳女士通过网络平台联系某宠物店,要求选购一只“纯白德文蓝眼母猫”,后续双方通过微信进行沟通,宠物店向欧阳女士发送视频确认猫咪的品相特征。不料,在支付6500元购猫款后,欧阳女士发现宠物店邮寄时发送的“发货视频”中显示的猫咪特征与双方此前约定的存在诸多差异。但宠物店以“拍摄角度差异”为由坚持发货,并威胁欧阳女士,声称“如果不接收猫咪,出了问题后果自负”。欧阳女士被迫支付提货费接收该宠物猫。之后,欧阳女士带宠物猫到医院检查并确诊其感染杯状病毒。双方就退货退款及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欧阳女士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白云区法院审理认为,宠物店应遵循诚信原则,按约定向欧阳女士交付相应的宠物猫。但是,宠物店在交易过程中通过微信发送与实际交付不符的虚假视频,进而诱导欧阳女士选购宠物猫,实际交付的宠物猫在眼睛颜色、耳位、眼距、毛量等方面与视频介绍中的存在显著差异,且在欧阳女士多次质疑后以拍摄角度差异和拍摄滤镜搪塞,仍强行发货,其主观上存在掩盖真相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构商品特征的欺诈行为,导致欧阳女士基于错误认知完成交易,符合欺诈构成要件,故欧阳女士要求退还购买款6500元并要求赔偿购买款三倍金额即19500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各类销售主体,应当秉持诚信原则透明交易,切莫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可能面临高额的惩罚性赔偿金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