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位于东江、新丰江交汇处,东江水系南下直奔流向深圳流入香港……
近年,在河源不断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背景下,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工作实际,组建专门审判团队审理破产案件,强化激活功能、强化以人为本、强化协同联动,深化完善破产审判工作体制机制,为河源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强化激活功能
把牢高质量发展“方向盘”
“谁能想到,这里两年前是一家破旧的陶瓷公司?”河源中院法官李翀指着一栋栋簇新的商品房,对记者说。
河源市某陶瓷有限公司于2002年成立,是当地最早的陶瓷企业之一。受多种因素影响,2017年,该公司陷入严重的经营和债务危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河源中院裁定受理陶瓷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经审查,该公司负债达3.5亿元,但其工业用地及其地上厂房等主要资产,价值只有约1.3亿元。
“经多次实地调查,我们了解到该公司已经停工停产,厂房较破旧经济价值不高,但地理位置处于主干道旁,二十多万平方米的土地可利用率高,具备较大的投资价值。”承办法官李翀说。
法院和管理人经研究,决定将企业整体出售,用所得款项清偿债务。经两次债权人会议,评估其土地增值等因素,确定投资意向人的出资报价不应低于人民币3亿元。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下,通过公开招募,发动债权人和债务人推荐、借助当地政府力量等多种方式,寻找到两位意向投资人。最终,经公开竞价并由出席的全体债权人表决,某物流服务公司以人民币3.01亿元获得重整投资人资格。该公司破产重整案中,职工工资等优先债权均得到100%清偿,普通债权实现近76%的清偿率。
河源中院探索破产重整审查“四步工作法”,通过实质审查破产重整申请材料、组织听证了解破产原因、实地调查企业生产能力及职工情况、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论证重整方案可行性。近五年来,共盘活资产14亿余元,激活土地资源62万平方米、房产1700余套。
强化以人为本
实现权益保障最大“公约数”
“本以为不可能再拿到的工资,没想到法院帮我们拿到了,就连不敢想的补偿金也拿到了!”某太阳能公司11名职工代表专程到河源中院,将一面书有“心系群众办实事,高效执法慰民心”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感谢法院在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为维护500名职工权益所做的努力。
因资金链断裂、经营不善等原因,某太阳能公司自2019年起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如何才能保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质性解决他们的困难?这个问题始终悬在承办法官的心上。
为尽快解决职工的燃眉之急,在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前后,承办法官多次深入公司厂区、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走访调查,一边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掌握职工诉求、释法说理、稳定情绪,一边指导管理人尽快、准确核定职工债权,公开核准过程,切实保障职工知情权。经核查,职工债权约人民币2300万元。
同时,第一时间与市区两级政府建立个案府院联动机制,协调有关部门支持法院及管理人依法开展工作。经多方协调,以区管委会先行垫付补偿方式解决职工债权问题,该垫款在破产程序中按职工债权顺序优先受偿。经三个多月的努力,指导管理人完成全体职工债权确认工作,欠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社保、公积金全部足额发放,切实依法保障了职工权益。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河源中院在审理破产案件中,做实做细“六稳”“六保”工作,切实做到破产不“破”职工权益、破产不“破”社会秩序,近五年来,共依法保障1200多名职工共计3800万余元欠薪、经济补偿金等各类职工债权优先受偿。
强化协同联动
画好府院联动最大“同心圆”
一间破产清算的太阳能电池制造企业厂区内,堆积着生产所需的3.3吨危化气体,也成了承办法官的“心头大石”……
在实地走访调查中,法官发现某公司厂区管道及设备中留存有16种剧毒、易燃、易爆的危化气体。为确保安全、有效、一次性清理,河源中院经研究确定前期稳控、后期清理两步走方式,启动“府院联动”机制,经市政府召集市法院、公安局、消防局、应急局、区管委会召开协调会议,敲定各单位的职责及具体负责人、确定处置工作方案及要点。
河源中院安全疏散厂区职工并返聘专业人员24小时监控,在各部门的配合下,专业技术公司在40天内完成了设备、管道内气体的清理工作。经第三方检测,危化气体残留量符合安全要求。此次有效清除危化品障碍,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稳步开展,是河源中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优势,积极会同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河源中院积极构建全链条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探索抓好职工欠薪权益保障、不动产容缺登记、破产费用援助、破产涉税处置、打击逃废债务等7项机制,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实现从“单打独斗”到“攥指成拳”的飞跃。近日,河源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河源中院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签署备忘录,标志着破产处置工作府院联动机制进入实质化运作新阶段新常态。
“近五年来,河源中院共审查72宗破产申请案件,其中有4宗案件依法进行重整;裁定受理强制清算案件32宗。河源中院将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不断提升破产案件处置质效,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河源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