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紧抓重点,服务大局,提出全面建设“六先”法院总目标,大力实施综合提升审判质效和“三项工程”的“1+3”行动,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和推动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
以综合提升审判质效为主抓点,增强服务大局能力
对标对表省法院“一降两升三优化”目标,制定《梅州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推出13项具体行动,明确结收比等核心指标值,确保审判质效站稳全省法院“第一方阵”,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加强诉讼增量源头管控。落实立案登记制,严格规范系列案立案和衍生立案,加强排查劳动争议、小额金融借款、信用卡、物业服务合同等四类纠纷案件立案问题;做实做细诉前调解工作,推进打造“百村无诉讼”品牌;加强宣传普法,开展“周六送法”“走访百家企业”暖企行动,合理引导诉讼预期,从源头上管控诉讼增量。
二是提升案件审判质效。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适用力度;优化调整民事审判部门职能,按照案件类型构建“民事审判部门+速裁”的民事审判格局;以专业法官会议、类案检索制度,统一裁判尺度,打造精品案件、典型案例;做好判后答疑工作,提高群众对裁判工作的认可度;探索建立智慧审管分析预警系统,科技赋能案件审判质效提升。
三是开展审判业务指导。通过庭审评查、发改案件评析、执行工作常态考核指导等方式,倒逼法官落实办案责任,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和庭审质量。
四是强化审判监督管理。优化全链条“精细闭环”审判管理,成立综合提升审判质效领导小组、监督管理专班,强化“四类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监管,用好“三报两查一提醒”督促手段。
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程为支撑点,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紧紧围绕“公正、效率、创新、清正”等目标,深入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程,推出22项具体行动,项目化、清单化推进落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促司法公正。全面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惩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规范涉企业和企业家刑事案件办理,高效优质办理买卖、借贷合同等涉企纠纷;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制度,依法保护知名品牌、老字号等“梅州制造”品牌;依法审理涉企业金融纠纷案件,严格规制变相高息行为,推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修复激励机制,营造“讲信、守信、用信”营商环境。
二是促司法提速。优化智慧精准司法服务,畅通涉企案件“立审执破”绿色通道,实行涉企诉讼服务事项“一窗通办”“一号通办”,推进在线诉讼向“指尖诉讼”升级,减少企业诉讼成本;推行破产案件“简案快审”,提升破产案件处置效率。
三是促服务创新。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模式,加强营商环境司法数据职能检测,为涉企案件审理提质量;加强与广州、深圳等大湾区法院司法互动,对接学习破产、知识产权、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经验,激活创新动能。
四是促作风清正。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风监督,设立司法作风问题“曝光台”,严厉查处司法腐败,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新氛围。今年1-4月,办理买卖、接待、环保合同等纠纷2231件,梅县法院审结91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79.12%,服判息率85.71%,较去年有大幅提升。全市法院执结涉企执行案件438件,执行到位金额1.98亿元。
市中院联合市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家法院行”活动。
以优化“庭、站、点”三位一融合共治工程为着力点,增强服务群众能力
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优化“庭、站、点”三位一体融合共治工程,推出15项具体行动,推动形成以“人民法庭为中心,诉讼服务站、法官服务点为支撑”的全覆盖城乡司法服务网络。
一是优化功能布局。规范场所标识和职能设置等硬件设施,明确诉讼服务站、法官服务点工作职责,建立“一镇街一法官”“一村居一法官”“一园区一专班”机制,在工业园区全覆盖设立法官服务点。
二是把握主责主业。拓宽诉讼服务站、法官服务点线上服务功能,并依托其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打造流通法庭,构建“在线诉讼+巡回审判”新格局,为群众、农企提供更精准、专业的司法服务。
三是坚持靠前服务。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重大项目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江北老城区、松口古镇等客家古镇古埠古街风貌司法保护,集中打造司法服务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建设示范点、示范片。梅江法院成立服务嘉应古城5街20巷提升改造工作专班。今年1-4月,共审结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13件15人,判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532712元。
四是主动担当作为。主动融入全科网格建设,开展“法官、法官助理进网格”活动,建立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1+N”快速联动机制;组建人民法庭网格员调解队伍,充实基层多元解纷力量。
蕉岭法院联合县教育局开展“每周一学”全链式“全县校园师生进法院”实践活动。
以加快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为关键点,增强服务决策能力
制定梅州中院加快年轻干部成长工程行动方案,紧扣“建设一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司法的年轻干部队伍”工作目标,推出四大方面14项具体行动,推动构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体系。
一是注重发现人才和源头储备,开展“优苗”行动。突出选人用人政治标准,统筹开展年轻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和干部考核工作;分级分类建立年轻领导干部库、青年业务人才库;注重在承办重大案件、推进改革创新、推动服务大局的一线实践中发现优秀年轻干部。
二是注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开展“育苗”行动。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基地、梅州法院青年干警培养基地,并组织年轻干部深入村居一线实践锻炼,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建立“双导师”培养机制,组建服务融湾建设青年志愿服务队,打造一支实干、担当、高素质的年轻干部队伍。
三是注重从严管理和激励关爱,开展“护苗”行动。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人才成长档案,同时,健全完善对年轻干部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年轻干部创新创业。
四是注重梯队建设和实干导向,开展“出苗”行动。坚持老中青梯次配备,把年轻干部放在合适岗位,激励年轻法官参与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为年轻干部成长铺就“快车道”。在领导干部配备、法官遴选、法官等级和职级晋升中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做实选任工作全程监督,促进年轻干部队伍扎实健康成长。全市法院共开展政治轮训8次,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研讨80场次;开展年轻干部谈话97人次,审务督察3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