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是重阳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老年人权益维护,坚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构建“五位一体”主动司法服务模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为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新机制
立足特殊群体涉诉实际,聚焦老年人的司法需求,制定《关于推进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的工作指引》,将适老理念融入诉前、调解、立案、审判等各环节。逐步完善无障碍诉讼设施及服务,提供绿色案件通道、安排专人导诉、专窗优先立案等无障碍服务,集成诉讼流程庭前辅导、答疑解惑、智能化设备使用指导等导诉服务,着力解决老年人在参与诉讼中遇到的难点、痛点,为老年人参与诉讼服务提供便利。
构建“适老型”诉源治理新格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依托大调解中心,建立涉老年人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创新“前端调查+中端调解+末端回访”全链条解纷模式,在审判前端靠前调查了解个案情形,在审判中端巩固“劝、谈、教”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和调解模式,在审判末端建立回访关怀机制,将法官主持、人民调解员参与的工作理念融入审判工作,在当事人之间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力促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探索“适老型”专业审判新思路
针对涉老案件新形势、新特点,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老年人权益纠纷,将法理与情理相融合,实现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高度统一,推动涉老案件审理迈上新台阶。深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聚焦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重点违法犯罪,加快立案、审判和执行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犯罪,坚决斩断伸向“银发族”的黑手。注重加强老年人精神赡养类案件审判力度,增进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在黎某诉林某赡养费纠纷案中,番禺法院依法妥善处理,要求子女积极履行对老年人的精神赡养义务,“常回家看看”,切实保障了老年人身心健康、生活安宁,促进老有所养。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引领作用,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一)》,为广大老年人提供风险提示。
延伸“适老型”社会治理新举措
发挥司法建议“小刀口”大治理的作用,以审判职能为基础,以司法建议为抓手,通过对典型案例、类案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针对广州百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涉嫌养老诈骗,在依法移送犯罪线索的同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线索收集途径、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等。收到司法建议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整改落实,在辖区形成了同频共振的良好效应。
探索“适老型”普法宣传新路径
围绕老年人权益保护司法需求,以党员法官为主力,建立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普法队,开展有针对性的巡回普法宣传活动。10月11日,番禺法院民一庭陈玉梅法官以“心系桑榆与法同行”为主题,在化龙镇谭山村许氏大宗祠开展普法进祠堂活动,为老年群众输送普法知识。为了让老年人更加深入、透彻地了解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识别养老诈骗的常见套路,提升反诈能力,陈玉梅法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一堂详尽的普法课。在宣讲活动现场,通过发放编印《涉老案件诉讼事项告知书》,整理《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一)》宣传小册子,为人民群众输送法律知识,传递法治理念。建立以化龙巡回法庭为核心的乡村老年人权益保护普法基地,构建以村居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为纽带的法制宣传队伍,进一步强化乡村老年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和思想文明阵地建设。
下一步,番禺法院将持续深化审判职能作用,以能动司法理念前移司法关口,坚持“制、调、审、治、宣”五位一体同步推进,整合资源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努力构建社会共同参与的适老型司法新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