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金平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受理群众司法救助咨询及申请。受访者供图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这一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业务咨询、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等服务于一身的对外服务窗口,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广泛倾听群众呼声;严格落实群众信件“件件有回复,件件有着落”,所有信访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实体性答复”;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有效解决被害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诉求皆民生。”近年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元化推进社会治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落到实处。
找准群众心结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写在法律条文中的公平正义需要被呈现、被感知、被接受,才能“活化”为人民群众心中的公平正义。金平区检察院主动提出变“结案了事”为“案结事了”,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实际诉求做深入细致的实质性化解工作,力求解“法结”与“心结”。
在办理董某建刑事申诉一案中,申诉人董某建认为其不存在故意转移财产、以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以逃避执行的行为,且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法乱纪、制作的侦查笔录不真实、不客观,请求撤销判决书,认定其无罪。
由于案件发生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申诉人行动受限,金平区检察院积极做好前期工作,以电话刑事听取申诉人申诉理由;多次前往金平区法院、潮阳区法院、办案派出所查阅卷宗材料,全面摸查了解案件情况。
承办案件的院领导带领办案组成员共同研究外出调查取证和释法说理方案,一方面与申诉人居住地的石家庄市检察机关联系协助调查,到石家庄市申诉人家中面对面了解案件情况;另一方面加强对案件证据的审查。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认定董某建的犯罪事实与金平区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申诉人申诉理由不充分,应予以审查结案,并向申诉人送达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同时对案件认定的法律事实、依据的法律条文等一一进行耐心释法说理,最终该申诉人表示能接受金平区法院的判决结果,息诉罢访。
充分运用检察听证,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申诉案件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在解开群众法结心结、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此举有助于让申诉人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感受到司法温度。
申诉人张三(化名)因不服公安机关对李四(化名)涉嫌诈骗不予立案的决定,认为李四隐瞒没有实际偿还能力的事实、编造投资理财等虚假项目借款用于高利贷、自身挥霍,涉嫌诈骗,向金平区检察院递交立案监督申请书。
为更好解开张三心头上的“疙瘩”,金平区检察院决定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律师、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案件当事人参与听证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承办检察官围绕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张三的申请理由是否成立发表意见,张三、侦查人员分别陈述申请理由、侦查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理由。与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通过倾听三方意见、查看证据、现场提问,一致同意侦查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同时从第三方视角展开说理,劝导张三要谨慎投资,并建议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讨要欠款。最终,张三表示对此次李四造成的投资损失会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积极挽回损失,今后也将依托正规渠道投资,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在金平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干警严格落实群众信件“件件有回复,件件有着落”,所有信访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实体性答复”。
深挖救助线索 及时为民纾困解忧
很多申诉案件,尤其是刑事申诉案件,因为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的损失无法获得赔偿,甚至出现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问题,导致群众持续信访。对此,金平区检察院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解决被害人“等不起”的燃眉之急,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发挥了重要的息诉解纷作用。
在办理林某社刑事申诉、国家司法救助一案中,被害人林某社被大货车撞伤致残,金平区法院虽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但犯罪嫌疑人未履行赔偿责任,使被害人生活陷入困境。林某社认为对方未给予任何赔偿,判决较轻,向金平区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金平区法院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刑恰当,对申诉人林某社的申诉理由不予支持。为进一步打开林某社心结,金平区检察院专门召开公开答复会释法说理,同时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3万元。此外,还主动到林某社所在社区回访慰问,协调基层组织及其亲属定期照料,切实帮助解决其遇到的实际困难。林某社对金平区检察院案件办理及关心其日常生活的做法非常满意,专程到金平区检察院表示感谢。
为做深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金平区检察院还与区妇联召开工作会商会,共同形成困难妇女群体的国家司法救助长效机制。
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金平区检察院注重与区妇联联系,及时为被害人提供心理辅导,引导、鼓励被害人早日走出阴霾,重拾生活信心。在承办检察官多次与辖区学校沟通后,学校除了提供给该未成年人免费入学名额外,还建立专项关爱小组,为被害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辅导和学业指导,帮助解决心理、学习、生活中的问题,让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学得一技之长,把“救当下”和“利长远”结合起来。
与此同时,为确保司法救助金真正用在帮助被害人解决生活困难上,防止救助金被挥霍或挪作他用,金平区检察院采用国家司法救助金分期发放托管工作机制,委托未成年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存管,由区妇联协助,将救助金分期发放到被害人手中,后续还由专人关注回访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救助金发放到位、用在实处。
发挥职能优势 助力法治金平建设
作为建设“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中的重要力量,金平区检察院积极配合区委政法委构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据了解,由金平区检察院选派员额检察官入驻12个街道综治中心,及时有效听取群众诉求,了解民情民意民愿,助力做好派驻片区的矛盾纠纷化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辖区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及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向街道办事处提出强化隐患源头治理、做实联防联控等方面建议,在宣告送达时主动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就推动“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达成共识,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贡献力量。
平日里,金平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全民法治意识提升工作,定期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超,广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普法课堂由“以主讲人为中心”向“以受众为中心”转变,让运用法治方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成为心之所向。
如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呈上升趋势,加大送法进校园力度。该院组织青年检察官到集义务教育和行为矫治教育为一体的专门教育学校开展“提升法律素养、远离违法犯罪”主题法治教育课,引导学生加深对不良行为及其后果的理解,认真接受矫正教育。紧扣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世界法律日等特殊节点,前往汕头市莲塘中学、汕头市第十二中学、汕头市蓝天中学等地开展校园法治讲座,以发生在身边的未成年人涉罪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助力青少年提升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为进一步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金融从业人员从业规范及拒腐防变意识,金平区检察院主动向相关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优质专属定制法治讲座,通过热点案事件剖析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呈现的“八化”特点,并结合具体案例普及常见涉金融领域犯罪相关法律规定,对常见职务犯罪的罪名、犯罪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及相应的法律后果进行解读,为企业开展自主合规、完善内部治理提供法律帮助,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实施,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金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