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的圆形审判桌,让我感受到国家对青少年的关怀,体会到法律中的人文情怀。”
“谢谢您把黑暗驱散,让我有重新拥抱阳光的机会。”
“我喜欢的妈妈又回来了,她像从前一样爱我,在温暖的‘屋夸’里,法官阿姨教会我们沟通与爱。”
稚嫩的笔触、生动的文字,一封封手写信,有学生实地参观法院后对公平正义的“初体验”,有帮教少年给法官送去的真挚感谢,也有家事回访的孩子对“屋夸”调解室的温暖回忆……
近年来,梅州两级法院始终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审判执行、判后帮教、普法宣传全过程,用心用情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2人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梅州中院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
全流程帮教
为迷途少年点亮新希望
“人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少年,要努力但不要着急,繁花锦簇、硕果累累都需要过程,愿你逆风翻盘,向阳而生……”
近日,大埔法院在当庭宣判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的判决书中新增了“法官寄语”,纸短情长,法官的殷切期望,让未成年被告人小秋既悔恨又感动,表示一定会痛改前非、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少年审判,不能止于审判。
庭前与检察、公安联合建立案件会商制度,庭审通过圆桌审判、法官寄语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庭后帮教迷途少年重新找回人生方向……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梅州法院多措并举,建立“庭前+庭审+庭后”全流程帮教机制,为每一个迷途少年点亮新希望。
“阿公阿婆也老了,我不能老是让他们操心,我会好好学技术,努力工作赚钱孝敬他们。”小张向梅州中院的回访法官曾园芳表示,他将重启“断带”人生。
年仅15岁的小张参与了聚众斗殴,于2023年12月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后案件上诉至梅州中院。二审中,曾园芳重点研判小张的成长环境,剖析犯罪原因,当庭进行教育感化,并结合第三方出具的社会调查报告,依法对小张作出改判缓刑的判决。
家庭教育的长期缺位,是这个失足少年走向歧途的主要原因。该如何让他重回正道?庭审结束后,曾园芳邀请社区志愿者、心理咨询师对小张及其父母开展为期半年的心理疏导及家庭教育指导,在帮助他们修复家庭关系的基础上,不断鼓励小张重拾信心,继续学习一技之长。
“多亏了法官的帮扶教育,让以前从不着家的孩子变成如今体恤长辈、努力上进的模样。”回访中,小张的父母对曾园芳连连感谢。
“回头看、当下看、朝前看”,是梅州法院对涉未案件更高更精更专的要求。近三年来,通过践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理念,组成专门合议庭对涉未案件“一案一研判”,非监禁刑适用率超三成,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记录封存率100%。
梅州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联合检察院、司法局、妇联、社区等单位,共同打造“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社区(或司法局、检察院等)工作人员+1名未成年人”的“1121”帮扶链条,持续跟踪、帮扶教育罪错未成年人。近三年来,共对36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回访帮教,其中22名已返校上学,12名重新就业。
温暖“屋夸”
携手共治织密未成年人“防护网”
2023年4月,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闹上法庭,开完庭后,怒气冲冲的两人各自离开,将不满三周岁的儿子小浩独自留下,小浩害怕大哭,在法官的不断安抚下才止住眼泪。时隔一年,二人又再次闹上法庭。
“孩子还这么小,不能没有父母的爱。”见二人已形同陌路,五华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后,在判决书后附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严肃教育双方即使离了婚也要当好合格家长。牵挂小浩的法官联合社区定期开展回访,督促指导双方切实担起教育、培养、管好孩子的第一责任。如今,双方一直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小浩由男方抚养,女方按时支付抚养费并定期探望,小浩的生活已重新步入正轨。
对“养而不教、监而不管”行为,梅州法院切实以司法手段纠偏。今年以来,共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家庭教育指导令》466份,并对4个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或怠于甚至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通过变更或撤销监护资格筑牢家庭保护第一道防线。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各方合力。
融合客家特色,梅州法院创新打造“屋夸”家事纠纷调解室等专业化特色审判矩阵,就在“屋夸”里,走出了一批批教育理念逐渐一致的家长、开始互相理解的父母与孩子……
2024年5月,在蕉岭法院承办的一起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案件中,因丈夫意外死亡后,婆媳关系降至冰点,儿媳秦某带着儿子搬离原住所,将女儿佳佳留与婆婆一同生活。其间,秦某未对佳佳表达关心,母女二人逐渐疏远。结案后,法官向秦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秦某定期陪伴佳佳,关心其情感需求。
依托“屋夸”家事纠纷调解室,蕉岭法院一方面联合县妇联、团县委对秦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另一方面引入专业力量,由特聘专业心理咨询师为佳佳提供心理疏导,帮助母女二人重建沟通与信任。在最近一次回访中,法官欣慰地发现,秦某与佳佳的关系已恢复如初,佳佳又重新找回了母爱。
聘任专业家事调查员和家事调解员队伍,协同督促指导父母担起教育孩子的第一责任,促推家庭保护;坚决依法惩治“校闹”和校园周边犯罪,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促推学校保护;近三年来,向有关部门、行业发送涉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建议31份,促成12项制度、行动方案实施,促推社会保护;联合妇联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构建“法院+N”同心圆机制,促推政府保护;严惩针对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促推网络保护……
以司法保护融入和促进“六大保护”,梅州法院找准“支点”,撬动未成年人保护“大杠杆”。
靶向普法
在青少年心中种下一颗“法治种子”
说教式普法,还是传单式普法?
在孩子们看来,这两种普法模式一点都不“酷炫”。青少年普法如何既讲新意又求实效呢?
“遭遇家暴怎么办?在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上无法协商一致怎么办?平法小助理来告诉你……”
时长仅一分三十秒的普法小视频,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换成青少年听得懂的话,鲜活的法治教育,让学生既听得津津有味又学到了法律知识。
这是平远法院依托新媒体平台,创新推出的“平法小助理普法”系列短片,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形式,提升青少年的求知欲,深入浅出普及法律知识。
近年来,梅州法院积极探索普法新路径,改变以往的“说教式”普法,持续优化“菜单式”靶向普法,线上线下齐发力,让看得见的“法”成为少年心中的信仰——
蕉岭法院选任优秀青年干警组成普法“青骑兵”队伍,量身定制适合各年龄段学生的“男生女生悄悄话”等18个普法套餐、34个自编课件,吸引青少年主动参与其中;大埔法院打造“普法+非遗”项目,利用非遗文化的深厚底蕴,激发青少年对法治文化的兴趣,实现法治建设和文化传承的双赢。
法治是抵御成长风险的屏障,人民法院责任在肩。
“沉默并不能让你免遭欺凌。不要独自承受,也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要一起谴责欺凌行为,并及时向家长、学校、警察寻求帮助。”在一堂以“对校园欺凌说不”为主题的法治课上,法治副校长黄伟玲与学生亲切互动,每一次问答都得到一阵阵热烈掌声。
依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梅州中院打造沉浸式学习、智慧式体验、互动式授课的可学可触可感可用普法新模式,以春风化雨的方式进行法治教育。
近三年来,梅州法院着力构建“法校共建”长效机制,选任36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建立9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全市40多所中小学或技(职)工学校建立了共建关系,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300余场,覆盖师生20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