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提醒摩托车驾驶员戴好头盔再出行。
进景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其中,“农村道路畅通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农村道路的规划、建设、管理作出了明确的指示和要求。韶关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一直将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作为全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今年来,韶关交警结合“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要求和自身实际,从严管严控、源头整治、宣传发送等多方面入手,形成路面高压严管态势,全面加大农村交通薄弱环节治理,全力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有序推进保驾护航。
“小叮嘱”护安全
“骑摩托车时开慢点,不要喝酒、不要超载!”“农用三轮车千万不要违法载人,后面也不要拉家人小孩,一定要把头盔戴起来,注意安全出行!”近日下午,曲江区大塘镇西林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附近,交通安全劝导员手持停车指示牌,站在马路旁提醒过往车辆。看到违规的电动车、摩托车以及农用车等车辆,连忙举起停车指示牌拦停驾驶员,提醒其骑车出行需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同时将手上的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资料发给驾驶员,叮嘱其安全驾驶。
当天,交通安全劝导站站长廖荣芳身穿荧光绿马甲,头戴小红帽,正在路上排查交通隐患。“劝导员的工作包括劝导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文明出行理念、巡查交通安全设施是否损坏、代办村民所需的相关保险业务等。”廖荣芳说,自开展劝导工作以来,辖区内不文明交通行为有所减少,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通过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倾斜力度,抓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韶关市9个县(市、区)已落实劝导员经费,有效推动农村劝导工作实体化运作。目前,韶关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各乡镇建成一级交通安全劝导站(下称“劝导站”)28个、二级劝导站56个、三级劝导站42个。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APP安装量2103个,平均月使用量2016个,活跃度达95%,全年录入劝导工作日志158万条,同比上升124%.在过去的一年里,农村派出所民警依托劝导站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农村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查处国省道八类重点违法3.4万起,查处交通违法19.73万起,有力推动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发展。
“路长制”破难题
为破解农村道路管理难题,韶关市印发《韶关市普通公路路长制“136”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实施普通公路路长制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动态评价、严格考核”要求,以乡镇为单元格,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由各县(市、区)“四套班子”领导担任试点乡镇“第一路长”,包干负责乡镇普通公路路长,统筹协调构建高效联动的路长制工作机制。
目前,全市共明确三级路长2078名,其中县(市)级路长147名、乡(镇)级路长587名、村级路长1344名。组建县、镇、村三支队伍共4292人,其中县级工作队伍242人、镇级工作队伍1035人、村级工作队伍3015人。通过定人定岗,明确工作职责,有效补充了基层治理力量。加上地方党政领导的参与、重视,有力推动了国省道路、农村道路交通治理由“公安主导”向“党政主导”转型,从“一元管理”向“多元治理”转变,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通过实施路长制,并进行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全年考核,真正把社会道路交通管理职责落实到各级部门和具体人员头上,促使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从‘要我管’转变成”我要管“,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曲江区大塘镇Y433路段负责路长、大塘村书记杨绍财向记者表示。
“严纠违”降事故
韶关借助全市派出所正在实施的“八个一”勤务机制,积极发动农村派出所、农机管理站力量,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网后,调动和发挥农村派出所作用,重点强化农村道路巡逻和重点交通违法整治。通过全市每周统一行动、异地用警、全警配合、执法站截查等措施,持续开展酒驾醉驾、国省道、农村道路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这一举措获得了明显成效,如近期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南门派出所查获无悬挂号牌小汽车一辆,并在后备箱缴获车牌一副;翁源县公安局官渡派出所查扣违章车辆4辆;松山公安分局西区派出所查获磨损车架号男装摩托车一辆,以上涉及交通违法车辆和人员均及时移交交警部门处理,全市公安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农村交通安全“打、防、管、控、服”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据统计,2021年,全市113个农村派出所303名民警共查处交通违法153422起,人均查处47.9起,参与率达100%;全市农机部门共清理本市籍存量变型拖拉机4347辆;全市国省道八类重点违法查处数同比上升154.18%,酒驾醉驾查处数同比上升26.49%,摩托车三类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数同比上升69.81%;全市8处市、县级督办路段、7处“马路市场”等交通安全隐患全部治理完毕;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分别下降6.43%、18.13%、7.11%、8.44%,有力推动道路交通形势平稳向好发展。
“广宣传”强意识
前不久,在乐昌廊田镇白马寨村村口,交警联合交通安全劝导志愿者在村口“摆摊”,对进出村口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和安全带的司乘人员进行劝导教育,进一步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还为过往群众赠送头盔30顶。
这正是韶关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的剪影之一。在农村普法和交通安全宣传上,韶关交警坚持抓基层、抓基础,紧盯农村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开展“美丽乡村行”巡回宣传活动,在全市重点农村集镇警保劝导站全天候播放交通安全视频,制作并定期更新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56块。依托6辆交通安全宣传车,在农村地区开展“大喇叭”巡回宣传,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提示音频。依托“两站两员”信息管理平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道路交通信息收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放普法宣传资料8万余份。通过积极走进各县(市、区)农村地区,走进果林、田间地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真正做到交通安全接地气、起效果。2020年以来,全市新建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61处、“平安村口”89处,安装交通危险警示灯1702盏。
“现在大家都养成骑电动车、摩托车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大大保护了我们头部的安全,降低交通事故对我们的伤害。”已经成功创建摩托车事故“平安村居”的仁化县董塘镇董联村村民张善英说。
据韶关交警介绍,在过去的一年里,韶关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在维护交通安全形势、夯实农村交通基础等方面发力,稳步推进各项措施,全市电动车、摩托车安全头盔佩戴率达80%以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韶关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紧扣中央一号文关于‘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推动交通安全工作触角向农村延伸,推动交通安全治理重心向农村下移,通过创建一批摩托车‘零事故’平安村居,继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营造平稳、有序、安全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邱德明说。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