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依法办理全市首例涉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案件,向残疾退役军人郭某发放司法救助金,将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退役军人及其家属的心坎上。
下面一起看看中山一区检
是如何让司法的温度
温暖退役军人的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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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救助显温情
年初,中山一区检主动走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办和市残联等单位,就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如何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多元救助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司法保护。
在走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过程中,该局向中山一区检移送了郭某司法救助案的线索。4月12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池盛强带队到郭某家中,详细了解救助申请人郭某的身体健康状况及家庭经济情况。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后得知郭某系我市坦洲镇村民,是一名年近60岁的退役军人,因去年一件交通肇事案致颅脑损伤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经鉴定伤情为重伤二级,残疾等级为一级)。整个家庭为其治疗已花费人民币20万余元,还要支付长期护理和后期康复治疗等大额费用,案发后被告人已被判刑却无经济能力给予郭某任何赔偿。中山一区检认为郭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及时启动救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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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传温情
4月28日,池盛强主持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代表担任听证员。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事实、救助依据并提出对救助申请人应予救助和救助方式的处理意见。听证员从法、理、情等方面发表意见,同意检察机关给予救助申请人郭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处理决定,认为检察机关将国家司法救助与关爱退役军人有效融合,彰显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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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回访续温情
5月18日,中山一区检联合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到坦洲镇实地研究解决郭某享受机关优抚政策的问题,同时就设立关爱基金等机制性问题进行座谈交流。随后,中山一区检等部门前往郭某家中看望慰问。
(中山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