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定市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到当事人所在的村里,成功诉前调解了一宗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罗定某物业管理公司与黄某某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该管理公司遂于4月21日向罗定市法院提起诉讼,案件承办法官经深入了解案情,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调解的可能,遂积极征询双方当事人并获同意后,决定启动诉前调解程序。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全面了解双方各自的诉求。同时了解到黄某某由于忙于生计,难以抽身到法院参与调解,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遂决定采取“巡回审判”上门调解方式,将“调解室”搬到黄某某家门前。
在巡回审判车上,法官组织双方心平气和地表达各自的诉求,悉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并释法说理,帮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让互谅,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黄某某于今年5月30日前还清租金,全程耗时不到1小时。双方当事人对邓瑞雄法官的调解工作及结果均表示满意,这宗租赁合同纠纷至此也画上圆满句号。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罗定市法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调解工作相结合,尽最大努力调动一切有利于调解的因素,力促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