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司法救助工作效果,践行“一次救济,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日前,江门鹤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对去年已办结的其中两起司法救助案件的救助对象黄某一家、李某甲一家进行专程回访,跟踪了解被救助人的生活现状以及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
案件回顾(一)
黄某的丈夫因交通事故死亡,一直未得到赔偿,家中还有2名未成年子女和年近80岁的父母,一家五口仅靠黄某微薄的打工收入及低保金艰难度日,家庭生活困难。2020年11月,鹤山市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黄某一家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帮助其缓解家庭经济困难。
跟踪回访
11月11日,鹤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钟玉芳带领第六检察部一行在宅梧检察室的协助下到司法救助对象黄某家进行回访。钟玉芳与黄某亲切交流谈心,详细询问了其家庭生活现状,通过与被救助人黄某交谈,了解到其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思想动态及学习教育情况,得知目前被救助人已逐步调整好心理状态,一家人的生活和子女的学习也已基本步入正轨。同时,回访人员还了解核实了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由于司法救助金的及时发放,使被救助人家庭生活条件得以逐步改善,子女的教育得到保障。
说句心里话,如果没有党和政府的帮扶,没有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我的两个孩子可能就辍学在家了。所以,我打心眼里感谢你们,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扶。“黄某激动地说,在感恩的同时,她也教育两个子女要好好珍惜学习的机会,将来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让黄某一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和关爱,正因为如此,黄某的女儿今年去广州的学校就读时也选择了法律相关专业,她也想学习法律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司法的温度能够不断延续。
案件回顾(二)
李某甲及其儿子李某乙智力水平低下,二人的生活一直由李某甲的母亲照顾。2020年3月,李某甲的母亲因被砍伐的树木砸中致死,李某甲、李某乙的生活无人照顾,仅靠低保金维持,生活困难。2020年10月,鹤山市检察院向当地村委会及村民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通过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地村委代表等听证员的意见,依法向李某甲、李某乙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
跟踪回访
11月16日,鹤山市检察院专职检委吴志良带领第六检察部一行到李某甲一家进行司法救助回访。吴志良向当地的村委和村民深入了解李某甲、李某乙二人的生活情况,并向代理人陈某询问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经了解,该院发放的2万元救助金均用于李某甲和李某乙日常生活,让二人的生活有了保障。回访人员来到李某甲家,深切感受到二人的居住卫生和生活环境相比较去年司法救助前有了大幅改善,家庭面貌焕然一新。另外,回访人员还了解到,李某乙目前在当地的一家饭店打工,其母亲李某甲也从事一些简单的手工劳动来补贴家用,目前二人精神状况逐渐稳定下来,以更积极的状态开始新生活。
跟踪回访
近年来,鹤山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2019年以来,该院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47人,发放救助金67.3万元,并不定期对司法救助对象进行多种形式的跟踪回访,把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延伸到被救助人的日常生活,巩固司法救助工作的成果,传递党的关怀和检察温情。
(鹤山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