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鹤山市人民法院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质量监管推动建设工程和房产物业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聚焦建筑业和房产物业诉讼纠纷化解推出8条举措。
《意见》强调,在诉前防范及诉中化解阶段,多措并举强化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探索建立建设工程争议评审机制、“综治﹢法院﹢住建﹢N”诉调对接机制以及“示范判例﹢类案调解”机制,以专业化、多元化、精细化举措促进建设工程和房产物业纠纷联动化解、前端化解和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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