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海门人民法庭积极采取措施,提升司法能力和诉讼服务水平,方便群众诉讼,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近日,该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使居住在千里之外的原告足不出户了却纠纷,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赢得当事人赞扬。
今年5月15日,居住在浙江省的原告陈某因手机转账操作失误,将6195元转入了被告林某的账户中。事后,陈某通过联系银行得到林某的基本身份信息,但一直未能与林某取得联系,无奈之下陈某通过网上立案方式向潮阳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由海门人民法庭立案后,承办法官在当地村委会的协助下找到了被告林某。经了解,原告所转入的银行卡虽然是以被告林某的名义开立的,但实际使用人系其亲属,林某对于有无收到6195元款项一事并不知情。经林某与其亲属核实确认确后,林某当即表示愿意归还该笔不当得利。考虑到陈某远居住在千里之外的浙江省,往返路途遥远,为减轻当事人讼累,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陈某联系沟通,陈某表示只要林某将款项退回,她便撤回诉讼。在承办法官及村委会的督促下,林某通过第三人账户将全部案款6195元转还给陈某,陈某确认收款后,书面向法庭申请撤诉,案件圆满解决。
(汕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