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和大同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三千多公里的路途,一次都不用我们跑,就办好了案,发放了救助金,对我们来说真是雪中送炭啊!”2021年11月3日,珠海市检察院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检察院联合举行线上“司法救助决定送达仪式”,被救助人高某某的代理人在会上激动地说道。
2021年8月,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检察院与民政部门共同开展司法救助案件线索排查时发现,大同区高台子镇永跃村贫困户高某某的儿子在珠海市打工期间,因琐事被他人故意伤害致死,一直未获得赔偿。高某某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和脑梗,住房条件十分简陋,生活特别困难。
大同区检察院经初步审查,将该案件线索移送珠海市院审查处理。我院收到救助案件线索后,及时与大同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案件相关情况。考虑到大庆与珠海路途遥远,申请人目前的经济状况根本无法承担往返费用,于是两地控申部门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工合作,制定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由大同区检察院对被救助人及其近亲属、村委会进行贫困调查,完善相关材料;由我院对案件进一步审查核实,制作审查报告等相关法律文书,申请及拨付救助资金等工作。
为提高办案效率,在大同、珠海两地检察机关技术部门的协助下,承办检察官就办理该案多次进行视频会商。结合大同区检察院提供的相关材料,我院经审查后决定为高某某申请救助金八万元。
“司法救助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检察关爱。千里连线,接力救助,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受害家庭的民生关怀,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温情。”受邀莅临会议见证、监督的黑龙江省人大代表胡静对两地的检察机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两地检察机关克服路途遥远的障碍,通力协作、精心办理了这一救助案件,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诠释。案件办理过程中,两地承办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既节省了司法资源,也提高了办案效率。”珠海市检察院刘泉副检察长表示,希望两院以此案办理为契机,加强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推进检察业务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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