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罗定法院干警驱车前往距市区40多公里的泗纶镇双德村进行巡回办案,诉前调解了一宗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
起诉人谭某在罗定市龙湾镇经营一家农资商店,被起诉人张某因种植农作物需要经常向谭某购买化肥农药,但每次购买均未即时付清货款。2019年11月2日,经谭某和张某核对确认,张某共欠谭某货款61160元,张某于当天立下欠据给谭某。后来谭某多次向张某追偿,但张某一直没有偿还。谭某遂向罗定法院起诉。
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立案庭将案件转由邓瑞雄法官工作室进行调解。法官在了解案情时得知一方当事人的手受伤了,不方便外出。为最大限度减轻案件当事人因开庭、执行等带来的诉累,切实提高纠纷化解效率,法官遂决定通过巡回办案的方式对该纠纷进行诉前调解。
在巡回审判车上,法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让双方听得进、听得懂。由于被起诉人张某的资金都投入到药材种植上,药材还不能收成,所以目前无法偿还欠款。法官希望起诉人谭某能体谅张某,让其药材收成后立刻还款。
最终,通过法官的讲明法理、说透事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在2023年12月30日前将欠款还完,双方最后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握手言和。
(云浮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