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连山检察院以“为民办实事”为抓手,通过国家司法救助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成效,办理了司法救助案件2件,救助7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以实际行动纾困解难润民心。
因案致残农民工陷入生活困境,快速司法救助重燃的生活希望
黄某某紧紧地握着检察官的手,双眼热泪盈眶地说道:“非常感谢连山检察院,谢谢你们记得我,谢谢你们在我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给予我物质以及精神上的帮助,是你们点燃了我重新生活的希望,谢谢!”,从受理到办结只过去了21天,连山检察院就把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发放到黄某某的手上。
黄某某是连山一名普通的农民工,事故发生前,全家的经济来源主要靠黄某某在工地上装修来维持,他是家里的顶梁柱。2019年4月,黄某某因一宗交通事故造成了肢体残疾贰级,不幸发生后,本不富裕的黄某某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家里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儿子需要抚养,家况一落千丈。
人民法院判决黄某某获赔37万余元,但至今只执行到位的款项4000元。此时黄某某右手难以发力,语言表达能力有障碍,头上的颅骨缺损,完全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整个家庭失去了经济来源。黄某某除每日需要服药外,后期颅骨缺损修补手术4万多元至今还没有着落,另外还欠亲戚们的8万多元也尚未偿还,使得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经过连山检察院快速办理,2021年7月26日,向黄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万元整。次日,黄某某将一面写有“司法救助扶危济困连山检察彰显正义”的锦旗送到该院检察官手里以示感谢。
家中顶梁柱车祸去世,司法救助安抚贫困家庭老小
“你们让我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和关爱,感谢你们为我们家主持了公道,你们检察官是真心为民办事,这面锦旗是我们全家的心意。7万元的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谢谢,太感谢了!”得到司法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家属卢某某激动的说道。
2020年9月的一天晚上,被害人虞某某意外遭到小轿车碰撞,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人民法院判决执行至今,被害人家属仅收到7万元赔偿款,目前还有100多万元未执行到位。面对家庭顶梁柱突然倒塌,虞某某整个家庭都陷入了悲伤和贫困当中。小飞(化名)是被害人的儿子,今年6岁,在读幼儿园大班,小飞的爷爷奶奶在家务农,没有稳定的收入,小飞的爷爷患糖尿病和高血压需要常年服药,全家的经济开销都依靠被害人妻子卢某某打零工维持。虞某某去世后,其家庭犹如塌下了半边天,生活较为困难。
了解到小飞一家的境遇,连山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决定对小飞一家实施司法救助,并将7万元救助金发放给了卢某某,缓解了卢某某家庭的经济压力,帮助其度过难关。
2021年4月20日下午,卢某某将一面写着“阳光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展现新作为
?在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中,连山检察院主动履行司法救助职责,致力于开展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和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的司法救助,为受到犯罪侵害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帮助。5年来,连山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1件,救助22人,救助金额42.6万元,帮助了许多家庭和群众脱贫攻坚。
司法救助显温情,连山检察院将不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积极采取“精准救助、全面救助、全程救助”三位一体的救助模式,拓宽司法救助形式,加大经济救助力度,依法为受到犯罪侵害的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做到“应救尽救”,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贡献检察力量。
(广东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