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25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现场会在南沙举行。该会议标志着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将正式向全市铺开,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为劳资双方提供更全面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司副司长王振麒对广州的做法表示认可:“广州市能够准确分析和把握当前调解仲裁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大胆实践的同时体现地方特色,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以借鉴推广的创新发展模式。”
三区仲裁院试点规范化建设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广州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2011年起相继实现实体化。目前,包括市仲裁院和开发区仲裁院在内,全市共有13家仲裁院,办理各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011年以来,全市两级仲裁院共处理争议案件21.3万件,涉及劳动者37.95万人,涉及金额48.9亿元,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为解决争议处理能力不足的突出问题,破解制约仲裁事业发展的组织机构、人员队伍、制度机制、基础保障等难题,广州2015年开始大力开展示范仲裁院创建,并在海珠区组织仲裁院规范化建设试点,2016年扩大花都仲裁院、南沙仲裁院东涌派出庭为试点单位。
广州通过探索开展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仲裁员素质能力、仲裁科学管理能力和仲裁社会服务能力水平得到提高,实现了争议处理效能和仲裁公信力的显著提升。以南沙为例,该区仲裁院开到家门口,为老百姓就近提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南沙区占地面积广阔,所辖镇街较多,充分利用区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便民综合服务优势,协调区政务办增设9个仲裁收件窗口,实现‘1+1+2+4’模式设庭(1个区仲裁庭、1个仲裁法院共用庭、2个流动庭、4个派出庭),简易案件在属地派出庭、流动庭兼职仲裁员办理,方便了当地老百姓。”广州市仲裁院院长马丽娜表示。
去年六成案件在基层得到调解解决在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下,广州市的劳资纠纷始终处于高位运转态势,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呈现争议诉求、主体多样、处理难度加大的趋势。就业观念更新、新业态出现也向劳动争议纠纷处理提出了挑战。
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近年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加强全市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队伍结构逐步优化,专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仲裁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2016年全市60%案件在基层得到调解解决,30%的案件为终局裁决,免去了劳资双方进行一审、二审的诉累。
据了解,市仲裁院和部分区仲裁院已经实行现场当日立案及文书电子送达,当事人最少只需在立案和开庭当日两次到现场便可完成一次仲裁流程。与此同时,今年市仲裁院还推行“要素式”办案和简易程序,前者有助于劳资双方明确相关事实和争议焦点,让仲裁更接地气、更省心;后者对相对简单案件减少不必要程序,从立案到结案可节约劳资双方1/3的时间。目前,广州劳动仲裁简易案件能在两周内解决,复杂案件在一个月内解决。
马丽娜表示,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市仲裁院研究制定《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明确规范化达标建设的指导原则、工作目标、内容、措施、实施步骤和具体标准,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分别对全市仲裁工作规范化达标建设进行指导,加快实现全市仲裁工作规范化建设。